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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出台境外人才稅務優惠細則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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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14日 06:35
2013年08月1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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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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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昨日深圳前海管理局發布《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 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下稱《實施細則》),具體說明可享受前海15%個人所得稅率的人才認定辦法,由本周五起實施,試行兩年。


年薪220萬 可慳50萬稅

根據《實施細則》,在所在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申請年度在前海實際工作時間不少於6個月,並具備以下4個條件之一:一是經國家、省級政府、深圳市認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二是在前海註冊並按照《深圳市鼓勵總部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認定的總部企業、世界500強企業及其分支機搆的管理或技術類人才;三是在前海註冊其他企業的中層及以上管理或同等層次技術類人才;四是擁有國際認可執業資格或國內急需的發明專利人才。


前海管理局人力資源處處長李鋒表示,是次人才計劃僅面向境外人士,是因為目前外籍人士僅佔前海全體工作人員的0.76%。前海目標是在2015年,外籍人士的佔比升至10%,2020年達15%至20%。李鋒亦稱目前前海約200名外籍人士,香港人佔四成。


以一位境外人士在前海月薪10萬元、年終獎100萬元計算,按照前海優惠稅率計算的稅率,將較常規稅率計算的稅金低近50萬元,全部由深圳財政補貼(見表)。由於中國稅法的限制,只可採取「先徵後補」政策,這會令納稅人面臨雙重納稅(補貼返還部分要向護照所在國納稅)的情况。前海計劃本月起向企業開放模擬申報合資格境外人士,李鋒稱若符合資格的人士多為香港人,則會着力與香港財政司探討稅費減免事宜。


法規差別 阻港建築界進駐前海

從業界反應來看,李鋒稱香港建築工程界響應最熱烈,但礙於中港兩地法規有差別,進駐前海仍受阻。他表示目前與港府探討如何將更多建築界人士引入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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