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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展局保育塱原,但保育地帶南北土地卻有不同對待,熟悉塱原生態的長春社質疑為何可獲巨額賠償的生態公園範圍,竟然作不規則劃界。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指出,界線相當「求其」兼無特別科學基礎,指「雀鳥和生物怎會分界線?」他又指出,若塱原南保留作私人農地,另一憂慮是原居民或會把地皮作建丁屋之用,期望政府日後能設發展限制。
據李少文了解,發展局剛公布的37公頃塱原生態公園(包括徵地32公頃範圍)的劃界,約在1990年代鐵路規劃及東北發展時已決定,當年的劃界原則較為「求其」,無充分理據,部分濕地和農地亦無納入規劃。
「雀鳥和生物怎會分界線?」
本報記者日前與李少文利用衛星定位,沿着政府建議的劃界觀察,現場所見,獲納入徵地的擬建「生態公園」界線,與無被納入範圍的農地,只是一條小路之隔,兩邊皆是綠油油一片的叢林和農田,雀鳥亦在南北兩邊自由飛行棲息。李少文說,兩邊地域的生態並沒有相差很遠,「雀鳥和生物怎會分界線?」
他質疑,由於政府早已宣布劃界初稿,令投資者懂得沿着邊界收購,令土地被多個發展商及投資者囤積。他期望提出收購整個塱原作保育,但政府無回應,「政府可能覺得,已經給了你們(保育團體)這麼多濕地,你們還不滿足」。
另外,長春社2005年起一直與塱原農友合作保育濕地,計劃上月公布至今,政府都沒有對區內耕種及居住的農民提出任何具體安排,部分農民甚至連耕地落入了收地範圍也不知情。李少文指出,最佳辦法是政府成為塱原新地主後,把土地租回給原來農戶,讓他們能維持原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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