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 記協幾位頭頭那種選擇性引用數據,再用他們獨特的解讀而得到結論說梁政府害怕面對市民的做法,不單是一些人常掛在口邊的「語言偽術」,簡直是明目張膽的以偏概全、把事實扭曲、誤導市民。 ”
就前「梁粉」及前政協委員劉夢熊先生本年初接受《陽光時務周刊》訪問,爆料連番指控特首梁振英先生,廉署要求《商業電台》及《陽光時務周刊》提供未經剪輯的完整原始訪問資料及錄音,遭到拒絕;故入稟高院要求頒令商台提供今年1月24日及25日原裝及未經刪剪的聲音檔案,另要陽光時務交出訪問筆記及記錄。
廉署的做法,當然又遭受媒體負責人的質疑,認為會影響新聞自由。記協更指稱廉署做法極不尋常,置新聞操守及自由於不顧,使公衆不再信任新聞工作者的獨立性,削弱公衆的知情權。
究竟香港的新聞工作者表現怎樣,公衆有不同的評價。但廉署要求完整證據的做法涉及了法治的基本原則,那就是在司法程式中,特別是在涉及刑事罪行的司法程式中,究竟若某一方賴以指控的證據並非原始證據或並非完整證據時,仍可否成為法庭或陪審團判定事實的證據?因此,在這一階段,任何一方都不應慣性的第一時間對執法機關提出批評,而應由法庭裁定。
不應慣性第一時間
批評執法機關
其實,什麽證據可以接納或拒絕,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的處理會有不同的標準。公衆若不善忘的話,應該還記得在陳振聰先生與華懋慈善基金的遺囑真偽爭產案,在民事訴訟中,陳振聰先生一方提出陳先生與龔如心女士生前親密交往錄影片段,在法庭裏沒有播完便被法官中止播放。法官中止播放的決定不影響民事糾紛案的最終裁決。但在陳振聰先生被控偽造遺囑的刑事審訊中,同樣的錄影卻可以完整播出作為證據。道理很簡單,在刑事案件中,若在審訊過程中禁止任何一方提供完整證據,將會成為敗訴一方上訴的良好理由。立場偏頗的媒體節目主持人可以刪剪編輯訪問內容作為攻擊或指摘的不全面事實基礎,但法庭是沒有可能以一些經刪剪過的資料作為判一個人有罪或判一個人無罪的根據的。
同樣的道理和原則也使用於刑事案件的調查,若沒有完整的、未經刪剪的原始資料作為判定事實的證據,案件中最終任何敗訴的一方都可以有充分的理由上訴推翻原判。因此,廉署的做法其實是無可厚非的。反過來說,只要新聞從業員堅守尊重事實、秉持客觀中立的專業操守,實在沒有恐慌的理由,也沒必要隨便散播恐慌。
立場偏頗的媒體節目主持人、評論員可以用刪剪編輯過的訪問內容作為攻擊或指摘政府或政府官員的不全面事實基礎,沒人管得了。但法庭是沒有可能以一些經刪剪編輯過的資料作為判一個人有罪或判一個人無罪的根據的。
司法獨立是香港法治的基石,是防止執法不公的有效防線。從現實來說,在目前主流媒體一面倒的反政府的政治生態下,我的擔憂並不是執法部門的執法不公;我看到的是在高度政治化的環境中,一些早已有了政治立場的傳媒人和新聞從業員已忘掉了新聞從業應堅守尊重事實、秉持客觀中立的專業操守;他們早已變身成了半個政客,處處有理沒理的針對政府、針對執法部門。更嚴重的是很多掌握了新聞媒體喉舌的媒體從業人員,立場偏頗,每天並不是在報道事實,而是在向公衆灌輸偏見。沒有人有能力阻擋這種向公衆、特別是向年輕的一代作洗腦式的灌輸。
新鮮熱辣活生生的例子
不久前便有着新鮮熱辣活生生的例子。
7月7日香港記者協會發表2013年言論自由年報。在電視新聞中看見報告撰稿人麥燕庭女士引述梁振英上任11個月,共發表聲明183篇,是曾蔭權政府同期的8倍,麥女士引用這數字指摘梁振英班子以聲明代替會見記者趨勢明顯,指梁班子心虛。我想絕大多數人都不會詳細看過記協言論自由年報,看了電視新聞麥小姐對梁振英政府的指摘,一般人便很容易得出印象會覺得梁振英政府遠較曾蔭權政府怕見傳媒。事實上在第二天報紙中同一則新聞報道中,執筆的記者便引述記協主席岑倚蘭小姐形容梁班子行為懦弱,而報紙執筆的記者則以「宅男首領」來形容梁振英先生怕見傳媒(7月8日《蘋果日報》)。
我對這些應該是客觀專業的記者的做法,只能說一句嘆為觀止。
事實是:在記協報告後第二天的《蘋果日報》(7月8日),除了引述了記協幾位頭頭選擇性引用數據對梁振英政府的指摘外,也用了一個表引述了記者協會自己的數字表列了梁振英政府與曾蔭權政府同一時期(上任首11個月)的其他新聞發布方式比較(見附表)。
數字是說得最清楚響亮的。
從這些數字,我想問幾位專業的資深記者,她們是如何能根據這些數字得出梁比曾害怕面對媒體或市民的指控?即使單就聲明梁班子比曾班子多8倍的數字,我也希望記協幾位專業資深記者教導我是如何得出她們所得的結論的?
如何得出結論的?
兩位特首上任首11個月的同一時段,梁班子的記者會次數是曾班子的3倍,Stand-up sessions梁比曾多一倍,這些數字幾位資深記者不引述,而只用書面聲明或網誌梁是曾的8倍的數據作為證據,反證他們說梁振英政府遠較曾蔭權政府怕見傳媒的指控。對不支持他們論據(甚而反證他們謬誤)的數據視而不見,絕口不提,幾位應該是客觀專業的記者的做法,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記協幾位頭頭那種選擇性引用數據,再用他們獨特的解讀而得到結論說梁政府害怕面對市民的做法,不單是一些人常掛在口邊的「語言偽術」,簡直是明目張膽的以偏概全、把事實扭曲、誤導市民。
很有意思,網上有一些網民說我是「一個比建制派更建制的無名民主黨員」,也有網民說我「自稱非『梁粉』,但係個反反梁分子」。其實我既非建制,也非什麼反反梁分子;一直以來我反對的只是那些對任何人非基於事實的無理指摘,我反對的只是那些以扭曲事實誤導市民的宣傳作為新聞報道的做法。
如果一個地方的記者不是在報道事實、而是在扭曲事實,這個地方已沒有了希望。
傳媒人和新聞從業員掌握新聞喉舌這威力強大的社會公器,一天到晚都在說監察政客、監察政府、監察政府官員,不讓政客及官員亂來;但若掌握新聞喉舌這威力強大的社會公器的人亂來的時候,誰來監察他們?
(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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