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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俗稱「投資移民」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於2003年10月實施,年滿18歲的外國居民,當時只要於香港投資650萬元,便可來港定居,更毋須在港開辦或經營業務。由於計劃不涵蓋內地居民,內地人要先向外國申請居留權以作跳板,間接令不少移民顧問公司於近年雨後春筍般開業。
申請人數回升 今年檢討修訂
投資移民實施後,有不少聲音質疑計劃導致大量內地人湧入本港房地產市場,為熾熱的樓市火上加油。根據政府數字,2010年首9個月,投資移民計劃中逾四成資金被投到本地房地產市場。政府遂2010年10月修訂投資移民計劃,將投資門檻提高至1000萬元,又暫停將物業投資列入計劃之內。根據入境處數字,新修訂的計劃實施後,雖然令2011年全年的申請人數大減一半,但2012年的申請人數又再次回升(見表)。按計劃,政府將於本年檢討有關修訂的效果。
申請人數回升 今年檢討修訂
投資移民實施後,有不少聲音質疑計劃導致大量內地人湧入本港房地產市場,為熾熱的樓市火上加油。根據政府數字,2010年首9個月,投資移民計劃中逾四成資金被投到本地房地產市場。政府遂2010年10月修訂投資移民計劃,將投資門檻提高至1000萬元,又暫停將物業投資列入計劃之內。根據入境處數字,新修訂的計劃實施後,雖然令2011年全年的申請人數大減一半,但2012年的申請人數又再次回升(見表)。按計劃,政府將於本年檢討有關修訂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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