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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約30名食環署外判清潔工,因外判商利興環境服務有限公司拖欠130名工人總數約200萬元遣散費,昨到金鐘食環署總部門外請願,但署方拒絕見面。工會代表稱,5名工友去年先後告上勞資審裁處及和高等法院,俱獲勝訴,惟外判商至今沒繳清其餘工人的遣散費,促署方協助及處罰外判商。
食環署:應由勞審處處理
食環署回應稱,高院上月16日裁決利興須按僱傭條例支付遣散費予申索人,其餘未達共識的個案交由勞審處排期審理,個案應由勞審處或勞工處處理。
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施城威說,利興在2011年底前為食環署灣仔區外判清潔商,有150名工友追討每人6000元至2.1萬元的遣散費,其中5人經高院裁定勝訴獲全數遣散費,約10人接受庭外和解,只收一半遣散費,現要求利興按判決案例支付全數遣散費予餘下約130名工友。
外判商:工友不願談判
曾獲香港及世界十大傑青、利興董事總經理甄韋喬回應稱,已按勞工法例及法律程序處理,強調公司無拖欠遣散費,反指工會及工友不願談判。
食環署:應由勞審處處理
食環署回應稱,高院上月16日裁決利興須按僱傭條例支付遣散費予申索人,其餘未達共識的個案交由勞審處排期審理,個案應由勞審處或勞工處處理。
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施城威說,利興在2011年底前為食環署灣仔區外判清潔商,有150名工友追討每人6000元至2.1萬元的遣散費,其中5人經高院裁定勝訴獲全數遣散費,約10人接受庭外和解,只收一半遣散費,現要求利興按判決案例支付全數遣散費予餘下約130名工友。
外判商:工友不願談判
曾獲香港及世界十大傑青、利興董事總經理甄韋喬回應稱,已按勞工法例及法律程序處理,強調公司無拖欠遣散費,反指工會及工友不願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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