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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責官員申報 3疑團須釐清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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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20日 06:35
2013年08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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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辦月初公布問責官員申報新指引,但有三大疑團未解,包括申報會否白紙黑字記錄在案?申報後是否特首一人說了算?政府迄今未有清楚交代。本報兩度查詢政府,但都未獲清楚說明。公務員有一套嚴謹的申報制度,問責官員的申報應與公務員看齊,從嚴處理,更應把相關的申報白紙黑字記錄下來,妥為存檔,日後有需要時公開予公眾查閱,不能含混過關。


發展局長陳茂波妻子許步明家族成員持有古洞地皮引起公眾質疑,特首辦於本月初在網上公布「行政長官處理政治委任官員涉及潛在利益衝突和接受利益及款待個案的指引」,訂明若官員的私人利益與公務有衝突亦須申報,而私人利益的定義,除包括官員、家人外,亦涵蓋其親屬或私交好友。


當日這份新指引只是刊在特首辦網頁,沒有正式的新聞發布,若非傳媒發現,這份重要文件隨時沒沒無聞。更重要的是,新指引公布後,雖然列明「如可能出現利益衝突的情况,政治委任官員應向行政長官報告」,但魔鬼在細節裏,而指引卻細節欠奉,到底這份指引,將會從嚴落實執行,還是只屬紙上談兵走過場的敷衍之作,公眾一直存疑,舉其大者有三:


(1)指引所指的「向行政長官報告」是書面還是口頭申報?報告後,會否白紙黑字存檔?如有,存檔於哪個部門?

(2)收到個案是否只由特首一人自行審視及處理個案?會否有專人負責審核申報的資料是否正確?

(3)有關個案如有存檔,會否公開?公眾能否查閱?

這三大疑團並非無的放矢。在陳茂波事件中,政府聲言陳茂波曾向特首梁振英申報,但由於梁振英一直不肯交代陳茂波申報了什麼,到底「申報」是否真的存在,一直是個謎。因此,新指引所指的申報是口頭還是書面,將成為這份新指引能否取信於民的一大關鍵。


此外,根據本報今日報道,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及多名首長級公務員均表示,公務員涉及利益衝突時,雖無明文規定要書面申報,但公務員都會自覺自我保障而提交書面報告,申報後,部門更有專責人事及行政的官員負責審視個案,回覆申報人並記錄在案,不會只作口頭申報,也不會由部門首長一人說了算。公務員的制度比較嚴謹,公眾有理由要求問責官員應與此看齊。至於個案存檔及在有需要時公開,更是向公眾問責的恰當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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