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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機開賭 機舖夫婦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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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20日 06:35
2013年08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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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遊戲機中心女代理利用釣魚機掩飾賭博,其丈夫協助誘使玩家贏取積分後兌換獎金。夫婦昨承認管理賭場等4項罪名,各判囚兩月、緩刑一年;兩男一女玩家則承認賭博罪,各罰款500元。


3玩家各罰500元

被告施美錦(52歲)及蔡時雁(54歲)分別報稱遊戲機中心代理及運輸工;另外3名被告伍紹基(32歲)、嚴超(24歲)及陳春娜(41歲)分別報稱無業、司機及主婦。


根據案情,今年7月20日凌晨、臥底警員到事發遊戲機中心以500元購買5萬積分玩遊戲機,贏得10萬積分。他用10萬積分向蔡兌換獎金,但蔡只給他900元。伍、嚴及陳則以客人身分利用遊戲機賭博。


此時,埋伏警員進入遊戲機中心,拘捕上述5名被告。警誡下,施及蔡承認每當玩家利用積分兌換獎金,他們都會扣起玩家應得獎金的10%作佣金。


【案件編號:KCCC27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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