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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休班警員涉嫌在灣仔酒吧向陌生女子「毛手毛腳」後,與對方男友爭執,他事後被指在酒吧外腳踢其中一名女子的太陽穴位置,令她撞向停泊在旁的小巴。休班警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傷人罪,與他同行的啤酒女推銷員亦被控普通襲擊罪,二人昨受審。
任職警員的被告陳錦煒(29歲),被控於本年1月6日凌晨,在灣仔謝斐道金利文廣場地下襲擊女事主鄧瑞琦,令其身體造成傷害。
涉向陌生女子「毛手毛腳」
鄧供稱,當日與男友林長鋒及另一對友人到灣仔樓上酒吧為朋友慶祝生日,陳是友人的朋友。鄧說,陳當時坐到她的友人黎苡婷旁邊,邀請她及黎一起玩骰盅。後來陳對黎「毛手毛腳」,二人疑有爭執。鄧等離關酒吧前,黎的男友曾質問陳有否摸黎,要求陳道歉,稍後雙方在金利文廣場地下再起爭執。
鄧續說,眾人在金利文廣場地下時,另一被告朱婷婷(26歲)突然衝向她,扯她頭髮並將她的頭「撼落地」,更用雙手將她推倒。鄧稱當時曾嘗試站起來,卻見陳抬起右腳,「一腳柄埋嚟」,踢向她左邊太陽穴,她的右邊頭撞向停泊在旁的小巴,立刻癱軟在地上。黎亦供稱,鄧被踢後差點就捲進小巴車底。案件於9月12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2339/13】
任職警員的被告陳錦煒(29歲),被控於本年1月6日凌晨,在灣仔謝斐道金利文廣場地下襲擊女事主鄧瑞琦,令其身體造成傷害。
涉向陌生女子「毛手毛腳」
鄧供稱,當日與男友林長鋒及另一對友人到灣仔樓上酒吧為朋友慶祝生日,陳是友人的朋友。鄧說,陳當時坐到她的友人黎苡婷旁邊,邀請她及黎一起玩骰盅。後來陳對黎「毛手毛腳」,二人疑有爭執。鄧等離關酒吧前,黎的男友曾質問陳有否摸黎,要求陳道歉,稍後雙方在金利文廣場地下再起爭執。
鄧續說,眾人在金利文廣場地下時,另一被告朱婷婷(26歲)突然衝向她,扯她頭髮並將她的頭「撼落地」,更用雙手將她推倒。鄧稱當時曾嘗試站起來,卻見陳抬起右腳,「一腳柄埋嚟」,踢向她左邊太陽穴,她的右邊頭撞向停泊在旁的小巴,立刻癱軟在地上。黎亦供稱,鄧被踢後差點就捲進小巴車底。案件於9月12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23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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