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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必書面 高級公務員:抽獎得iPad也申報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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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20日 06:35
2013年08月2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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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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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對首長級或前線公務員來說,有關利益衝突的申報(declare)定必是「書面」(in writing),有逾20年經驗的資深公務員說,「沒有公務員做申報不是白紙黑字書面處理的」。有資深政府部門首長表示,指引上或許沒明文規定,但公務員若與工作有潛在「瓜葛」的人或團體會面,一般都會「執到正」。


出席業界聚會多避忌

該部門首長舉例,如建築界每年有傳統聚會,首長級官員只會「畀面輪流去」,既不會10多人一同出席,甚至每年會接受不同參與團體或公司「邀請」,避免被指「有偏好」;低層的同事甚至因每天會與承建商會面「有往來」,會被上司要求在酒會避席,部分同事更會因此寫報告匯報有關邀請。


他稱,公務員普遍認同,若是參與一年一次的禮節會面,或行內的周年晚宴尚可接受,但恆常性的會面,則可能惹起外界猜疑,處理要相當小心。一旦這些場合涉及抽獎,他們都會放棄收禮,或把價值較低的禮物帶回公司寫報告登記,「即場推卻可能無禮貌,故會交回部門處理,或作抽獎或捐出之用」。


首長級配偶投資物業須每年申報

該官員又指出,政府對不同級數的公務員,利益申報有不同程度的要求,若是首長級,太太及其個人名下的公司投資和物業,每年也要申報一次,若一年之間有逾20萬元的投資變動,也要立即向上司申報,只有儲蓄和基金可豁免。而在不同委員會內,若議題涉及利益衝突,亦會主動申報,由主席決定如何處理,並在會議紀錄中記下。


每年逾20萬投資變動須申報

本身是屋宇署高級結構工程師的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郭志德表示,他曾出席工程師學會晚宴,席間抽獎抽中一部iPad,他立即向處理申報個案的人事部申報,書面問及有關禮物能否自行保留,抑或須交回部門處理,後來得到回覆指主辦單位與他的公職並無利益衝突,結論是有關事情根本「毋須申報」,公務員在書面申報實際操作,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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