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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被傳媒拍攝到於元旦日挺梁振英遊行期間,向部分遊行人士派錢的新界總商會董事蔡志峯,與妻子兩年前以名下公司名義租下觀塘工廈單位。業主指該公司至去年10月起拖欠租金,多次追討無果,日前遂入稟高院要求對方搬走,並要求清還15.9萬元租金。
拖欠共15.9萬 拒遷出
原訴人李明芳(譯音)為觀塘偉業街89號昌興工業大廈8樓的業主。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被告景豐集團(環保機建)有限公司(下稱「景豐」)現時由蔡志峯及其妻子馬樂鈴擔任股東兼董事。景豐於今年3月曾被蔡的友人林玉瑾追討277.5萬元欠債。另外,根據新界總商會網頁,蔡志峯為該會的常務董事兼副宣傳主任。
入稟狀指出,景豐於2011年6月租下涉案單位。首年月租2.35萬元,翌年月租為2.5萬元。自去年6月起,被告已沒有繳足租金,自去年10月起更開始拖欠。今年6月,原訴透過律師要求被告搬走,但被告沒有理會。
【入稟編號:HCA1511/13】
拖欠共15.9萬 拒遷出
原訴人李明芳(譯音)為觀塘偉業街89號昌興工業大廈8樓的業主。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被告景豐集團(環保機建)有限公司(下稱「景豐」)現時由蔡志峯及其妻子馬樂鈴擔任股東兼董事。景豐於今年3月曾被蔡的友人林玉瑾追討277.5萬元欠債。另外,根據新界總商會網頁,蔡志峯為該會的常務董事兼副宣傳主任。
入稟狀指出,景豐於2011年6月租下涉案單位。首年月租2.35萬元,翌年月租為2.5萬元。自去年6月起,被告已沒有繳足租金,自去年10月起更開始拖欠。今年6月,原訴透過律師要求被告搬走,但被告沒有理會。
【入稟編號:HCA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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