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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廊放生兩塗鴉漢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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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22日 21:35
2013年08月22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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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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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環一畫廊後巷牆壁前晚深夜被人塗鴉,警員當場拘捕兩名涉案男子,牆壁被塗畫的畫廊負責人認為那些只是藝術創作,無礙畫廊營運,不打算追究。警方原本把案件列為「刑事毁壞」,後改列作「其他擾亂秩序的罪行」。


當場被捕的塗鴉男分別男子吳×明(37歲)及外籍男子Karl(44歲),兩人獲准保釋外出,暫未被起訴。


不希望影響兩人前途

遭塗鴉的牆壁位處上環太平山街與水巷交界,牆上被人塗上一個黑色抽像線條圖案,以及一個橙色人像圖案。被塗鴉的牆壁屬畫廊Identity Art Gallery,畫廊負責人孫小姐表示,自己也是從傳媒口中得知事件,畫廊在後巷裝有閉路電視拍得過程,但昨日全日都沒有警員前來取證。孫小姐認為,塗鴉是藝術一部分,事件不影響畫廊外觀,不希望案件影響兩名塗鴉者的前途,故不打算追究。


閉路電視拍下過程

太平山街附近唐樓林立,近年不少藝術工作者進駐開設畫室、藝廊,而在區內塗鴉品亦隨處可見,有部分甚至出現在店舖鋼閘。


前晚凌晨零時左右,有人報警稱兩名男子在上址塗鴉,警員接報到場,當場拘捕仍在塗鴉的兩人,兩人獲准保釋外出,暫未被起訴。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如被控以違反「其他擾亂秩序的罪行」,可判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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