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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律師會自1980年起,設立為律師而設的強制專業彌償保險,並於1989年由現行的專業彌償計劃 (Professional Indemnity Scheme)取代,由律師彌償基金為因執業事務遇上民事申索而遭受損失的律師提供彌償。每宗索償個案上限為1000萬元,但不包括有關詐騙的索償。
律師梁永鏗指出,大部分索償案件均與律師疏忽有關,牽涉個別刑事案件則可能另作別論。不少大型律師行由於交易額龐大,除彌償計劃外,亦會另外買保險。
強制供款 針對執業索償
法例規定,每名執業律師均須參與專業彌償計劃並按時供款,否則可被要求終止執業,律師會亦有權向不依規定付款者作紀律處分。
不過,計劃僅針對專業彌償,申索人不能直接向基金追討。
律師梁永鏗指出,大部分索償案件均與律師疏忽有關,牽涉個別刑事案件則可能另作別論。不少大型律師行由於交易額龐大,除彌償計劃外,亦會另外買保險。
強制供款 針對執業索償
法例規定,每名執業律師均須參與專業彌償計劃並按時供款,否則可被要求終止執業,律師會亦有權向不依規定付款者作紀律處分。
不過,計劃僅針對專業彌償,申索人不能直接向基金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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