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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合伙人提名董事 阿里換上市開綠燈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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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24日 06:35
2013年08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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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消息透露,「準千億新股」阿里巴巴就申請來港上市一事,提出新建議,讓阿里巴巴現時一班合伙人,擁上市公司董事會過半數人選的提名權,令公司創辦人馬雲、蔡崇信等,得以在持股不過半數的情况下,確保公司決策權。港交所(0388)及證監會均對上述消息不予置評。據了解,阿里巴巴目前仍未向港交所入表申請上市。


提名逾半數董事 保控制權

之前市場消息流傳,阿里巴巴擬以發行雙重級別股份形式上市,讓只有7%持股的馬雲保持控制權,但這種同股不同權的形式,早因為損害小股東利益而被廢除,成為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的絆腳石。


不過昨日有消息指出,阿里巴巴從來未有向港交所爭取此等特殊待遇,但有建議以合伙人擁董事會過半數人選提名權的形式,保障馬雲等創辦人在公司上市後的決策權。消息人士指出,阿里巴巴以科網公司要由熟悉客戶、具經驗的管理層管理,始可成功為由,冀在上市後,實行由合伙人提名董事會大多數人選的制度,而被提名董事仍要由股東投票通過。不過,若合伙人提名的人選遭否決而要另覓人選,提名權仍歸合伙人所有。


待港交所證監審批

彭博引述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稱,這種做法無先例可尋,相信不能寫入公司章程。不過亦有熟悉資本市場人士指出,本港大部分新股均以開曼群島或英屬處女群島等離岸公司註冊,部分容許將這種結構寫入公司章程,故阿里巴巴最終能否以上述嶄新結構上市,還看港交所及證監會,是否認同這個做法無損小股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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