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王征甩身 盛品儒踢出局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2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24日 06:35
2013年08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拖了一年半的亞洲電視投資者王征涉干預亞視運作的調查報告昨終公布,通訊事務管理局的調查證實王征「實際控制」亞視運作,例如參加每周行政例會及直接「訓示」員工等,決定向亞視判處最高罰則100萬元,又勒令執行董事盛品儒於9月2日前離職,為未能把關負責。雖然廣管局處以重罰,但因向通訊局提交經竄改文件、一度受警方調查的盛品儒,最終因證據不足未能檢控(見另稿),王征更無法例可作追究。通訊局明言,亞視今年遞交續領牌照申請時,會考慮是次調查結果。


盛須7工作天內離職 「戰鬥到最後」

盛品儒昨晚透過亞視發表聲明,雖無直接回應會否應要求離任,但表示「為亞視我戰鬥到了最後一刻」,「這樣的結果並不意外,願天佑香港、天佑亞視」。


通訊局2011年接獲投訴,指財務投資者王征涉干預亞視運作,廣管局(通訊局前身)本於去年3月完成初步報告,但因亞視提出司法覆核,延至本月終審法院判亞視終極敗訴,報告始能面世。報告形容亞視「管治差劣」惹關注,通訊局主席何沛謙更說,亞視最遲今年11月遞交續領免費電視牌照申請時,會考慮這次調查結果(見另稿)。


王高度參與會議 屢訓示員工

何沛謙稱,當局與超過5名受訪者面談,又研究2010至11年期間多達79份亞視行政例會紀錄,揭發王征最少出席了當中的18次,並且高度參與發言、決策及節目安排和日常運作。紀錄顯示,王最少11次使用「訓示」或「指示」字眼,要求員工執行指令或守紀律,如必須準時開例會、要求人事部整理高層出勤紀錄等;王亦有提出亞視要自拍劇集,節目《感動香港》最終候選人更須經王審批。


大股東黃炳均﹕置諸死地而後生

何沛謙稱,王征明顯在亞視擔當重要角色,甚至連持牌人盛品儒亦對他「言聽計從」。不過,現行《廣播條例》只規管免費電視機構持牌人,礙於王征的投資者身分,當局無法直接懲處,但因這次「先例」,王征日後很大機會不可擔任免費電視持牌人。至於盛品儒及時任高級副總裁鄺凱迎,何指因盛過失嚴重,裁定他非「適當人選」,成為本港首個被「踢走」的免費電視持牌人。另因證據不足,鄺未有受罰(見右表)。


與王征關係密切、在亞視持有52.4%表決權的香港商人黃炳均接受本報查詢時說,就算盛品儒離職,公司仍可提拔人選任董事,相信不會影響董事會運作,又稱亞視經此一役,將來有望「置諸死地而後生」。


法例未規管投資者 議員促檢討

通訊局報告雖關注亞視管治,更批評亞視董事局經當局再三勸喻,仍未能妥善管理,但並未決定吊銷亞視牌照。資深大律師兼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現行法例未監察免費電視投資者,難保未來事件重演,促政府盡快展開全面檢討。


通訊局於2010年審理亞視股權變動,王征當時書面「不控制承諾」,即無權對亞視行使實際控制。當局現時雖裁定王違反承諾,但無後續追究行動,更指現時的處理已是最佳懲處。湯家驊說,通訊局本可考慮循民事追究,但首要證明蒙受經濟損失,依目前情况,相信較難成立。


亞視藝員一哥陳啟泰指今次變動對亞視藝員不會有影響,亦尊重法庭裁決,認為或許對亞視是好事。對於王征是否干預太多,陳指王拿錢出來投資,給意見似乎也應該,但法理上卻不容許。


明報記者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