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定義,「兒童」泛指18歲以下人士,公約不論膚色、國籍、殘疾或家庭背景,保障他們的政治、經濟及公民等權利,並受到人道對待。
締約國每5年匯報
至今逾190國家成為締約國,其中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是負責監察締約國執行《兒童權利公約》的組織,締約國須於首2年內向委員會呈交報告,之後每5年再匯報。
委員會由18名來自不同國家的專家組成,由成員國投票選出。今次訪港的委員會主席Kirsten Sandberg,本身是澳洲法律學者,而另一專員Maria Herczog則是來自匈牙利的社會學家。
港按公約禁兒童色情品
公約適用於本港,港府須履行公約的協議,例如在2003年實施《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旨在禁止兒童色情物品的生產、管有和發布。
締約國每5年匯報
至今逾190國家成為締約國,其中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是負責監察締約國執行《兒童權利公約》的組織,締約國須於首2年內向委員會呈交報告,之後每5年再匯報。
委員會由18名來自不同國家的專家組成,由成員國投票選出。今次訪港的委員會主席Kirsten Sandberg,本身是澳洲法律學者,而另一專員Maria Herczog則是來自匈牙利的社會學家。
港按公約禁兒童色情品
公約適用於本港,港府須履行公約的協議,例如在2003年實施《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旨在禁止兒童色情物品的生產、管有和發布。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