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任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被控受賄、貪污、濫用職權3項罪名,法庭審理完畢,押後宣判。此案的元素極其豐富,由於薄熙來翻供,使得在舉證與質證互動下,披露大量不為人知的內幕,案中涉及的「權、錢、色」等貪腐元素,在現今的內地官場有多大普遍性,值得深思。
此案以較高透明度方式審理,包括有文字微博直播,使公衆在短時間就知道審訊情况,這一做法值得肯定。我們認為今次審理薄案雖仍存在不少問題,例如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仍是含混不清;然而,今次審理薄案仍可視為一次改革司法制度的實驗,若此案的處理開啟中國司法審訊的改革潮流,則對於洗刷內地司法負面形象,塑造法治中國,將會成為里程碑式的案例。
薄熙來翻供不認罪
檢方要求從嚴懲處
「薄案」經過4日半唇槍舌劍,基於薄熙來不承認控罪,連親筆供詞也推翻,檢方在結案陳辭時,認為薄熙來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貪污數額巨大,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而根據內地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國家法律,檢方指薄熙來罪行極其嚴重、又拒不認罪,不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促請法庭必須依法從嚴懲處。庭審所見,除了首日薄熙來翻供,檢方未及準備傳召證人,鋪陳證詞、證據以外,翌日檢方全面反擊,在大量證據形成證據鏈面前,薄熙來的反駁和貶低證人的人格,就顯得空洞,只是一些缺乏說服力的說法。
薄熙來涉及的受賄和貪污罪,都是他任大連市長、遼寧省長和商務部長期間的事;濫用職權罪則指他阻止調查谷開來殺人和在王立軍叛逃後,發布偽稱王「休假式治療」的消息。3項罪名涉及範圍有限,與他雄踞一方,推動「唱紅打黑」把重慶搞得風風火火,並不相稱;「薄案」並非簡單的貪腐案,特別是薄熙來掌政重慶5年,爭議那麼多,以其強勢作風,卻全無丁點可以挑剔,有點不可思議;對此,不少人認為把薄熙來與重慶切割,主要不想引發爭議,以免搖撼重慶和時局。不過,這樣的政治考慮,恰恰讓薄熙來翻供有操作空間。
例如薄熙來主政重慶之後,特地把王立軍從遼寧帶到身邊,事實上,王立軍到重慶打黑,為薄熙來立下汗馬功勞。在庭審所見,薄熙來對王立軍的質疑甚至攻擊,無法想像兩人一度的魚水情;到昨日,薄熙來把王立軍與谷開來的戀情也爆出來。堂堂政治局委員、重慶第一把手,妻子與親信「如膠似漆」,真是有點情何以堪,但是薄熙來連顏面也不顧,恰恰反映「薄案」錯綜複雜,並非表面所見的簡單;此案政治意涵濃烈,但是案件刻意與政治切割,連辯護人也以薄熙來2005年之後不再貪腐作為辯護論點;對於受賄罪的證辭,薄熙來譏為「即使水準最低的電視編劇也不會作這樣的情節」,大連實德董事長徐明被薄熙來質詢得啞口無言,實際上是控方畫地為牢的結果。
黨大抑或法大
仍然搞不清楚
「薄案」的審訊形式雖然使人耳目一新,但是薄熙來的翻供,暴露了黨紀與國法之間的矛盾。薄熙來昨日坦承在中紀委調查階段認罪,是為「取得組織(中共)的諒解」,當時「心中燃起有一個希望,希望保留黨籍,保留我的政治生命」。這類官員貪腐案件,按現今內地體制,先由黨紀處理,審查之後,若有違法之處才交由檢察機關偵辦,以薄熙來這類黨員大官,黨紀對案件定性、確定處理範圍之後,往往就不是官員涉案的全部;若檢察機構接手之後,主要倚靠中紀委審查所得材料,則案件在法庭審理時會遇到什麼挑戰,就較難預估。
薄熙來表白向中紀委坦承認罪,看來是刻意放低姿態,爭取中共以黨紀作內部處理,希望落空之後,憤而在庭上翻供。然則當檢察機關接手之後,與薄熙來互動過程中,應該知道他的思想轉變,但是從首日庭審所見,檢方好像沒有薄熙來翻供的準備。嚴格而言,黨紀拿到法庭,於法無據,並無法定效力;所以,中紀委體現黨的領導,檢察機關是執法部門,然則黨大抑或法大,這是近30年前時任全國人大委員長的彭真也搞不清楚的問題。由「薄案」的審理,反映堅持由黨的領導之餘,如何強化檢察機關的執法職能,看來是法治發展的下一個議題。
「薄案」以文字微博直播審訊過程,透明度甚高,不過,據外國傳媒引述旁聽人士報道,文字微博有刪節,例如薄熙來表示中紀委審查時承受壓力,他曾經暈倒,文字微博並未提及。另外,關於涉及王立軍健康的虛假診斷證明,昨日薄熙來強調是基於上級的6條指示,此說法一度被移除,其後重新上載。其實,檢方反駁指出,實際是發布虛假診斷證明在先,上級6條指示在後,所以,在事實面前,薄熙來的說法顯得虛妄,看不到有刪節的必要。移除再上載的舉措,卻使得文字微博的可信性蒙上污點,自貶公信力,做法愚不可及。
薄熙來雖然翻供爆料,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隱約之間仍然看到他有所克制。例如薄熙在庭上提到案件在偵辦階段,曾有高層與他談話,暗示配合辦案可獲寬待,而所謂6條指示等,他都是點到即止,未披露詳情,更無爆出涉及高層人員的身分,說明他的翻供有一定底線,不想或不敢與中央決絕,與他對證人的批評和貶損絕不留情相比,霸氣不減的薄熙來仍然有所顧忌,或許這是他所說「百感交集」的一面吧。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