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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勝於歪理 真相愈辯愈明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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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30日 06:35
2013年08月3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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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以「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為口號的基督徒組織明光社,近日發表了一封給香港學界的公開信,標題是「入校報章大比拼(併)——分析報道中相片的暴露程度、同性戀運動取向及性解放意識」,信內對《明報》提出多項失實或無理的指控,將一己道德宗教標準強加於大眾傳媒身上,中傷了一份長期努力堅持客觀、公正、持平、正派等辦報操守的報章。為正視聽,《明報》編輯部不得不對明光社這些失實或無理的指控逐一反駁,我們深信事實勝於歪理,真相愈辯愈明。


即興主觀式比較

非科學調查

明光社文章的第一個指摘是《明報》刊登的相片暴露程度高於若干其他報章,「罔顧其對青少年的影響」。這個指摘並非建基於任何科學的調查或研究,純粹是明光社隨意挑選了兩則娛樂新聞(第一則關於周秀娜出席新書簽名會,澄清與羅志祥並無緋聞;另一則關於鍾嘉欣與楊愛瑾於書展期間出寫真集,分別刊於今年2月18日及7月9日),然後拿第一則與《星島日報》去年11月23日關於同一女星的另一則報道比較,拿第二則與同日4份其他報章比較,據此即質疑《明報》「竟比大眾化報章更著重以性感照作招徠」。顯而易見,這種即興式、主觀印象式的「調查」和「比較」是既不客觀也不科學的。


娛樂新聞刊於C疊,與其他新聞區隔,家長和老師們都知道,娛樂新聞難免會有時出現一些藝人的性感照片,不可能像教科書那樣素淨,家長和老師為了照顧年紀較小的學生,可以把C疊抽起,或者勸喻他們少看這類新聞,更積極的辦法是教導他們如何看待這類資訊,建立正派健康的道德觀念。《明報》向來審慎處理性感照片,也歡迎讀者提出意見,但如果監察傳媒的組織要做報章內容比較,就應該採取嚴謹的、學術上站得住腳的調查或研究方法,而非斷篇取義,然後上綱上線。


同性戀議題關注日增

《明報》客觀持平深入報道

明光社的第二個指摘是《明報》在報道「同性戀運動及性解放意識」上篇幅較其他入校報章多,只作出片面及單方面的報道,扭曲及污名化。這是不符事實、不公平、不合理的指摘。從2012年下半年開始,同性戀平權運動趨於積極,不少知名藝人公開自己的性取向來爭取反歧視立法,引起社會關注和爭議,立法會也有動議辯論,多個教會組織發起了公開活動,表達有保留或反對的意見,擔憂禁止歧視同性戀立法會倒過來產生對教徒的歧視和不合理限制。《明報》鑑於這個議題重要和具爭議,組織了一系列客觀、持平、深入的報道,例如:


在2013年2月14日,《明報》A4版以整版篇幅刊出了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與陳志全(慢必)就同志平權問題的辯論,深入報道了兩方的觀點和理據(見圖);

在2013年2月15日及16日,《明報》港聞版分別刊出了支持和反對同志平權運動的代表人物(大愛同盟法律顧問韋智達、恩福堂牧師譚子舜)的長篇訪問;

在2013年4月2日,《明報》A6版刊出平機會新任主席周一嶽「撐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新聞,標題註明「同志喝彩 明光社稱失望」;

在2013年5月22日,《明報》A7版報道「聖保羅男女中學宗教課被轟曲解同志」的新聞,標題註明「明光社康貴華主講 校友聯署反擊」,並有配稿報道康貴華接受本報採訪時提出的理據,標題是「康貴華:根據科學研究演講」。


明光社無視這些客觀持平的新聞報道,指《明報》在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間合共發表了274篇有關這個議題的報道,較同期《星島日報》多出超過100篇,是同期《經濟日報》報道篇數的5.8倍,就指3份入校報章「有著頗大的差異」,這是只看量而不看質的粗疏觀察。明光社繼而在質的方面對《明報》作出「片面及單方面報道」的指控,其所謂事實依據是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提出「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明光社發動網上聯署表達「關注」,遭個別報章報道為「反對」諮詢動議,明光社要撰文澄清,強調沒有反對諮詢。明光社公開信在附註中以小字指出,報道「明光社聯署反對」何秀蘭動議的是《星島日報》,並非《明報》,但明光社以其後《明報》刊出了一些點名批評該社的評論,編輯沒有撥出篇幅澄清明光社的真正立場為由,指摘《明報》「偏聽」、「不能客觀報道」,這實在是莫須有的指控,《明報》觀點版有刊登明光社成員的觀點,其他評論作者選擇理解明光社的「關注」其實是「反對」並作出批評,這是言論自由所允許的,明光社有權澄清或反駁,但不能憑這些評論文章指摘《明報》「只作出片面及單方面的報道」,這指控是完全失實的。


指控上綱上線

對《明報》存偏見

此外,明光社因為《明報》在採訪及報道該社成員康貴華及譚子舜牧師時,用了「拗直治療」和「拗直」等詞,就指這些報道「扭曲當事人原意」,「作出污名化的舉動」,這種上綱上線式的指控,明顯誇張失實,只反映明光社本身對《明報》存有偏見,所作所為並非嚴肅的、客觀的入校報章內容比較。還有,明光社隨意撿出《明報》副刊或星期日副刊曾經發表的3篇文章,指含有「鼓吹性解放意識」的內容,便指這些報章不適宜青春期學生閱讀,這種片面和武斷的觀察,也是不客觀和不科學的。


明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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