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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傭案男被告:無做過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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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31日 06:35
2013年08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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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夫婦涉虐打印傭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辭,控方庭上讀出兩名被告的警誡供辭,當中確認離港5天去泰國旅遊時,並沒有留下鎖匙予印傭,變相令女傭無法外出,被告承認曾經用繩索綑綁印傭一次,主要因為印傭「發癲」在廚房持刀自殘。辯方又指女傭滿口謊言,說法誇張如「天方夜譚」,並指印傭有單獨外出的機會。兩被告在庭外被問及會否擔心被判有罪,女被告默不作聲,男被告稱「未有做過」,不怕面對審訊。


控方在結案陳辭中提及,女傭的證供備受法醫的報告支持,即使受到辯方律師猛烈抨擊,仍屹立不倒,把真相反映出來。控方昨亦引述被告居所即太湖花園保安員張思忍的供辭,指曾多次見女傭與被告出入,但未曾見女傭單獨外出,每次都有男或女被告陪同。張供稱,女傭的衣著並不合身,衣服「一時好大件,一時好細件」,並形容她「好似好污糟」。


屋苑保安:女傭似污糟 衣不稱身

控方續引述兩名被告在警誡下的口供,兩人在2012年到泰國旅行5天期間,並無留下鎖匙給印傭,被告承認如印傭外出即無法返回屋內,被告解釋,印傭並無向他們索取鎖匙。


對於印傭兩年間未曾放假,女被告供稱印傭從未要求放假,容許印傭於假期幫忙做家務,可計算約300元的日薪給她。她亦承認曾用繩索綁過印傭一次,解釋該次是因為印傭「發癲」,為免印傭自殘才用繩索綁着她。


兩年未放假 女被告:印傭沒要求

辯方律師形容女傭滿口謊言,供辭是天方夜譚,多番質疑印傭的口供可信性。他引述印傭早前作供稱,每月有15次與被告外出的機會,即兩年來共有約360次的逃走機會,質疑她不選擇逃走,指印傭最終目的只是爭取薪金,故誣陷被告。


辯方律師在庭上一度以流浪貓狗比喻印傭,稱假如一隻流浪貓狗受到主人的虐打後,亦不會好好對待主人。法官聞言即提醒律師,此番說話可能會引起爭議,律師便收回此言論,改以自己作比喻。案件將在下月18日裁決。


辯方貓狗喻印傭 官提醒即收回

在昨日審訊期間,約20名印尼工會人士冒雨在區域法院大樓外,聲援案中印傭。他們手持標語,高呼口號,強調印傭並非奴隸,要為印傭取回公道。


【案件編號:DCCC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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