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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扶貧委員會上周通過,向住在工廈及商廈的低收入劏房戶發放一筆過津貼,但出租工廈劏房是違法的,而且工廈劏房往往滿佈家居陷阱,此舉等同要求負責發放津貼的公職人員明知有人違法也不執法,有違公務人員的工作倫理。工廈劏房津貼等同把公帑津貼無良劏房業主,鼓勵業主加租,甚至促使更多危險的違法劏房出現,最終政府極可能好心做壞事。要幫助貧困劏房戶,政府應從交通津貼、食物銀行等方法入手,不應飲鴆止渴。
要求處理公僕掩耳盜鈴
有違工作倫理專業操守
劏房近年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更蔓延至工廈。關愛基金早已把居於住宅樓宇的貧窮劏房戶列為扶助對象,今年底亦會向劏房、露宿者等發放第二輪「居住環境惡劣的低收入人士」津貼,但應否放寬資格至工廈劏房戶,一直有爭議。由於工廈不可住人,在工廈的劏房必屬違法,早前政府未有把計劃涵蓋工廈劏房住戶,正是由於擔憂公務員如得悉有人居住在工廈,按理須依條例向屋宇署舉報。
上周一扶貧委員會終於通過向工廈及商廈低收入劏房戶發放津貼,希望年底推行。政府辯稱出租工廈劏房是違法,但住戶並沒違法,不應把他們排除在津貼之外,又指提供援助不代表認同住工廈,屋宇署仍然會執法,云云。扶貧委員會關愛基金小組主席羅致光指出,法律問題已釐清,法律意見認為居住在劏房的居民沒有犯法,即使違法,都是業主在收到違例通知的命令後不執行,故在沒有合理懷疑下,處理的公務員毋須主動舉報。這番解釋,毫無說服力。
工廈無緣無故不可能變成合法的劏房,要收到津貼申請的公務員看着地址假裝不知情,又說什麼「即使違法都是業主在收到違例通知的命令後不執行」云云,猶如掩耳盜鈴。要求公務員知情不報,實在有違公務員的工作倫理與專業操守,難以服眾,騙不了人,也騙不了自己。
此外,工廈劏房大多嚴重違反建築物或消防條例,陷阱滿佈,如走火通道被封、煮食爐處處等,再加上工廈其他單位可能儲有易燃物品,實在是城市的計時炸彈。如今政府卻發放租金津貼,等同用公帑資助這批業主經營非法劏房,實在無法說得通。
借助交津食物銀行
協助劏房貧困住戶
更重要的是,公帑最終很可能只會落入無良業主的口袋。一旦政府發放津貼,「精明」的劏房業主勢必加租,蠶食政府的津貼,最終貧困戶很可能根本無法受惠,而最有可能出現的情况,就是鼓勵更多工廈業主加入非法劏房的行列,以求分一杯羹,政府變相「催生」更多危險劏房出現,飲鴆止渴,引來嚴重的社會後遺症。如此這般,一個用意本來良好、希望協助工廈劏房貧困戶的政策,極可能變成好心做壞事,公帑落入無良業主口袋,住戶的生活環境卻無法改善。
貧困戶是要幫助的,但應從正途出發,不能走歪路走捷徑,否則只會製造更大的社會問題。要協助劏房戶,長遠治本方法當然是制訂消滅劏房時間表,配合長遠房屋政策,增建中轉屋或公屋,協助基層上樓,中短期則可借助其他合法合理的名目發放津貼。政府可借助公屋輪候冊找到目標受助人,並以發放就業交通津貼、食物銀行、醫療券、子女教育津貼等方式,增發資助,貧困戶手上現金鬆動了,就可設法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政府也毋須背上資助非法劏房的惡名。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要求處理公僕掩耳盜鈴
有違工作倫理專業操守
劏房近年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更蔓延至工廈。關愛基金早已把居於住宅樓宇的貧窮劏房戶列為扶助對象,今年底亦會向劏房、露宿者等發放第二輪「居住環境惡劣的低收入人士」津貼,但應否放寬資格至工廈劏房戶,一直有爭議。由於工廈不可住人,在工廈的劏房必屬違法,早前政府未有把計劃涵蓋工廈劏房住戶,正是由於擔憂公務員如得悉有人居住在工廈,按理須依條例向屋宇署舉報。
上周一扶貧委員會終於通過向工廈及商廈低收入劏房戶發放津貼,希望年底推行。政府辯稱出租工廈劏房是違法,但住戶並沒違法,不應把他們排除在津貼之外,又指提供援助不代表認同住工廈,屋宇署仍然會執法,云云。扶貧委員會關愛基金小組主席羅致光指出,法律問題已釐清,法律意見認為居住在劏房的居民沒有犯法,即使違法,都是業主在收到違例通知的命令後不執行,故在沒有合理懷疑下,處理的公務員毋須主動舉報。這番解釋,毫無說服力。
工廈無緣無故不可能變成合法的劏房,要收到津貼申請的公務員看着地址假裝不知情,又說什麼「即使違法都是業主在收到違例通知的命令後不執行」云云,猶如掩耳盜鈴。要求公務員知情不報,實在有違公務員的工作倫理與專業操守,難以服眾,騙不了人,也騙不了自己。
此外,工廈劏房大多嚴重違反建築物或消防條例,陷阱滿佈,如走火通道被封、煮食爐處處等,再加上工廈其他單位可能儲有易燃物品,實在是城市的計時炸彈。如今政府卻發放租金津貼,等同用公帑資助這批業主經營非法劏房,實在無法說得通。
借助交津食物銀行
協助劏房貧困住戶
更重要的是,公帑最終很可能只會落入無良業主的口袋。一旦政府發放津貼,「精明」的劏房業主勢必加租,蠶食政府的津貼,最終貧困戶很可能根本無法受惠,而最有可能出現的情况,就是鼓勵更多工廈業主加入非法劏房的行列,以求分一杯羹,政府變相「催生」更多危險劏房出現,飲鴆止渴,引來嚴重的社會後遺症。如此這般,一個用意本來良好、希望協助工廈劏房貧困戶的政策,極可能變成好心做壞事,公帑落入無良業主口袋,住戶的生活環境卻無法改善。
貧困戶是要幫助的,但應從正途出發,不能走歪路走捷徑,否則只會製造更大的社會問題。要協助劏房戶,長遠治本方法當然是制訂消滅劏房時間表,配合長遠房屋政策,增建中轉屋或公屋,協助基層上樓,中短期則可借助其他合法合理的名目發放津貼。政府可借助公屋輪候冊找到目標受助人,並以發放就業交通津貼、食物銀行、醫療券、子女教育津貼等方式,增發資助,貧困戶手上現金鬆動了,就可設法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政府也毋須背上資助非法劏房的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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