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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就房屋規劃提出10年建議,是1998年以來特區政府的首次,改變了曾蔭權任內房屋政策缺乏長遠規劃,決策宛如手掌撞腦袋的隨意性,算是撥亂反正地把房屋政策納回正軌。然而,長策會對房屋需求的估計偏於保守,私宅單位規劃數量,較曾蔭權時期更少;另外,長策會不但無提出時間表逐步取締「劏房」,反而建議發牌規管,此建議若落實,劏房將常態化,被納入為房屋鏈其中一環。這些建議,與號稱「房屋特首」、予人憧憬有大魄力扭轉居住問題局面的梁振英,感覺上有較大落差。
私宅每年不到2萬個
較曾蔭權時期更少
長策會經過10個月研議,就房屋需求與供應提出數據和具體建議,日後政府有實際數據依循,只要定期檢視,按需要調節,政府據之以規劃和提供足夠土地供應,則有望長遠打造具彈性而又相對穩定的房地產市場。不過,要達此目標,前提是建議須符合實際需要,從長策會諮詢文件所見,建議能否理順供需失衡,目前並無樂觀的理由。
長策會建議未來10年房屋供應目標為47萬個單位,即每年平均4.7萬個,公營和私營房屋比例為6:4,使公營房屋(包括公屋及居屋)主導市場,不過,即使公營、私營主次易位,若供應仍然不足,則意義不大。以新比例計算,未來10年,公營房屋每年約供應2.8萬個,若其中約5000個是居屋,則出租公屋單位約有2.3萬個,數量較曾蔭權時期稍多,不過,公屋輪候冊已有超過23萬個申請者,以公屋增幅看來,未能顯著縮短輪候時間。
至於私宅單位,按佔四成比例計算,未來10年每年供應不到1.9萬個,這個數量,較曾蔭權後期提出的「每年2萬個單位土地供應」的政策,猶有不如。當年曾蔭權的「2萬個單位土地供應」概念,是參考過去10年的成交量,事實上,把成交量視為需求量,本已不反映實際需求,而曾蔭權政府參考成交量的年份,更是本港歷經金融風暴、科網股爆破、SARS肆虐,樓價大跌及成交量大減的年份,以此視作真實需求,肯定出現嚴重偏差;另外,若拉長至30年成交量作參考,則每年成交平均約3萬個單位,更能反映長遠真實需求;還有,以往內地人絕少來港置業投資,近年,他們佔新樓成交量約一成,隨着內地經濟發展,這個比例很可能上升。所以,長策會建議的私宅單位供應,綜合諸多因素,只會顯得更緊絀而非充裕。
「劏房」居住環境之差劣,被認為是香港之恥,無奈居住其間的低收入居民,卻要支付昂貴租金,所以,長策會建議怎樣處理劏房問題,備受關注。長策會建議對工廈劏房加強執法取締,對於住宅樓宇和綜合用途樓宇的劏房,則建議研究發牌或以登記制度規管,長策會這個取態,令人失望。
劏房成為房屋鏈一部分
實際把香港恥辱常態化
若政府把劏房納入規管,實際上是把劏房常態化,將之視為整體房屋鏈的一部分,認為監管了劏房結構安全、改善衛生情况,就是對劏房住戶照顧和負責,此乃扭曲事態,捨本逐末。其實,劏房的惡劣本質,不會因為規管而改變,據長策會委託團體的調查推算,約有7萬個家庭住在劏房,若連工廈劏房一併計算,劏房總量肯定超過此數,數以十萬計市民飽受劏房的惡劣環境煎熬,長策會建議規管,把不公義的劏房藉着政府的參與而延續下去,其「淺見」莫此為甚。
劏房規管若成為政策,首先受影響的是低收入人士和家庭,因為規管必然增加成本,也必然轉嫁給住戶,屆時劏房呎租高過豪宅呎租的情况,將更為突出,對劏房住戶更不公平,屆時或許會衍生更多社會問題,所以,政府就規管劏房要三思。其實,政府對劏房問題,應該拿出魄力和決心,以全面取締為目標,即使一下子未能將之悉數「消滅」,可以制訂階段性目標,例如5年內要減少一半劏房。1980年代,市區木屋、山邊寮屋一度觸目皆是,當時港英政府決心取締,制訂10年清拆目標,廣建公屋讓木屋寮屋居民上樓,問題終於解決了。這個事例,說明只要政府下定決心,劏房問題也有解決之日。
總的而言,長策會的建議過於保守,未能使人看到居住問題會有變革性轉變,私宅單位供應方面更有倒退迹象,呈現出來的整體圖像,與特首梁振英在房屋事務予人的憧憬有較大落差,若梁振英要維護「房屋特首」的形象,他應該提出超逾長策會建議的政策,實現他在競選特首時的承諾:為香港帶來轉變。
另外,長策會的建議集中處理需求問題,最重要的土地供應則未有觸及。以未來10年需要47萬個單位而言,能否實現,視乎政府開拓土地的進展,以現在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在邊陲填海等規劃,都遇到反對聲音和對抗舉措,以現在梁振英政府之弱勢,土地問題能否解決,也是未知之數。看來房屋土地這個老大難問題,將會繼續困擾香港和市民。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私宅每年不到2萬個
較曾蔭權時期更少
長策會經過10個月研議,就房屋需求與供應提出數據和具體建議,日後政府有實際數據依循,只要定期檢視,按需要調節,政府據之以規劃和提供足夠土地供應,則有望長遠打造具彈性而又相對穩定的房地產市場。不過,要達此目標,前提是建議須符合實際需要,從長策會諮詢文件所見,建議能否理順供需失衡,目前並無樂觀的理由。
長策會建議未來10年房屋供應目標為47萬個單位,即每年平均4.7萬個,公營和私營房屋比例為6:4,使公營房屋(包括公屋及居屋)主導市場,不過,即使公營、私營主次易位,若供應仍然不足,則意義不大。以新比例計算,未來10年,公營房屋每年約供應2.8萬個,若其中約5000個是居屋,則出租公屋單位約有2.3萬個,數量較曾蔭權時期稍多,不過,公屋輪候冊已有超過23萬個申請者,以公屋增幅看來,未能顯著縮短輪候時間。
至於私宅單位,按佔四成比例計算,未來10年每年供應不到1.9萬個,這個數量,較曾蔭權後期提出的「每年2萬個單位土地供應」的政策,猶有不如。當年曾蔭權的「2萬個單位土地供應」概念,是參考過去10年的成交量,事實上,把成交量視為需求量,本已不反映實際需求,而曾蔭權政府參考成交量的年份,更是本港歷經金融風暴、科網股爆破、SARS肆虐,樓價大跌及成交量大減的年份,以此視作真實需求,肯定出現嚴重偏差;另外,若拉長至30年成交量作參考,則每年成交平均約3萬個單位,更能反映長遠真實需求;還有,以往內地人絕少來港置業投資,近年,他們佔新樓成交量約一成,隨着內地經濟發展,這個比例很可能上升。所以,長策會建議的私宅單位供應,綜合諸多因素,只會顯得更緊絀而非充裕。
「劏房」居住環境之差劣,被認為是香港之恥,無奈居住其間的低收入居民,卻要支付昂貴租金,所以,長策會建議怎樣處理劏房問題,備受關注。長策會建議對工廈劏房加強執法取締,對於住宅樓宇和綜合用途樓宇的劏房,則建議研究發牌或以登記制度規管,長策會這個取態,令人失望。
劏房成為房屋鏈一部分
實際把香港恥辱常態化
若政府把劏房納入規管,實際上是把劏房常態化,將之視為整體房屋鏈的一部分,認為監管了劏房結構安全、改善衛生情况,就是對劏房住戶照顧和負責,此乃扭曲事態,捨本逐末。其實,劏房的惡劣本質,不會因為規管而改變,據長策會委託團體的調查推算,約有7萬個家庭住在劏房,若連工廈劏房一併計算,劏房總量肯定超過此數,數以十萬計市民飽受劏房的惡劣環境煎熬,長策會建議規管,把不公義的劏房藉着政府的參與而延續下去,其「淺見」莫此為甚。
劏房規管若成為政策,首先受影響的是低收入人士和家庭,因為規管必然增加成本,也必然轉嫁給住戶,屆時劏房呎租高過豪宅呎租的情况,將更為突出,對劏房住戶更不公平,屆時或許會衍生更多社會問題,所以,政府就規管劏房要三思。其實,政府對劏房問題,應該拿出魄力和決心,以全面取締為目標,即使一下子未能將之悉數「消滅」,可以制訂階段性目標,例如5年內要減少一半劏房。1980年代,市區木屋、山邊寮屋一度觸目皆是,當時港英政府決心取締,制訂10年清拆目標,廣建公屋讓木屋寮屋居民上樓,問題終於解決了。這個事例,說明只要政府下定決心,劏房問題也有解決之日。
總的而言,長策會的建議過於保守,未能使人看到居住問題會有變革性轉變,私宅單位供應方面更有倒退迹象,呈現出來的整體圖像,與特首梁振英在房屋事務予人的憧憬有較大落差,若梁振英要維護「房屋特首」的形象,他應該提出超逾長策會建議的政策,實現他在競選特首時的承諾:為香港帶來轉變。
另外,長策會的建議集中處理需求問題,最重要的土地供應則未有觸及。以未來10年需要47萬個單位而言,能否實現,視乎政府開拓土地的進展,以現在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在邊陲填海等規劃,都遇到反對聲音和對抗舉措,以現在梁振英政府之弱勢,土地問題能否解決,也是未知之數。看來房屋土地這個老大難問題,將會繼續困擾香港和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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