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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傑﹕誰是中央的談判對象?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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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05日 06:35
2013年09月0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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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雖然特區政府仍未正式展開政制發展的諮詢,但中央政府與香港民間社會之間的攻防戰,早已一浪接一浪。中央官員一再表明,香港政制發展要按《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決定行事,更具體地說明中央對香港民主化的一些底線。例如,中央有實質任命權,由香港選出來的特首,中央仍有權決定是否任命。另外,《基本法》的解釋權也在人大常委,亦沒有「剩餘權力」的概念:簡而言之,《基本法》未有規定的事項,不代表香港可以自行決定。從中央官員的言論,可見北京銳意先發制人,在香港社會討論政改前設下「紅線」,以確保中央按《基本法》所擁有的權力不會因政制改革而受影響。


不過,中央的三申五令,並未能把香港政制發展的討論局限於其所設的「紅線」內。最明顯的例子,是有關提名委員會和公民提名的爭論。提名委員會的字眼明確載於《基本法》,即是特首候選人要經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方可出選。莫講是提名委員會應如何組成,以至能否從現行選舉委員會「改組」而成,如今香港輿論連是否接受提名委員會也難以預料。


如果中央有人覺得由民選議員組成提名委員會的方案也是「過激」之說,未能體現均衡參與,那請他們看看現在泛民政團被學民思潮施壓的窘態。一眾學子乘着民氣,要求所有泛民政團「白紙黑字」地保證以公民提名為首要方案。泛民政團凡是有異議者——無論是尊重跨黨派協調機制(真普選聯盟所提的方案,並不只有公民提名一項)、打算先諮詢黨內意見、又或認為公民提名並非唯一體現民主精神的參選方法,都會惹起「投共」的疑雲。結果,泛民政團一個接一個簽字劃押;其對提名委員會應如何組成的立場,也會與中央及建制派的意願南轅北轍。


「政改發球權」

學民思潮、和平佔中的聲勢,反映泛民政團——無論是溫和派或激進派,都漸漸無法成為中央在政改問題上的談判對象。2010年的政改爭議,是泛民政團的內訌;但如今的政改爭論,卻是民間社會日漸傾向以直接行動取回「政改發球權」,而不再由政黨作為香港民意的代言人。中央政府訂下的「紅線」,頂多影響政黨的談判策略,對民間團體而言,卻可有可無。因為民間團體跟政黨最大的分別,是更能不按建制的遊戲規則「出招」。政黨要參與議會、甚至建立執政能量,因此要有妥協的藝術,學會跟中央政府相處。民間團體則可天馬行空,拋開參與建制的顧慮。因此學民思潮可以大力推動公民提名,而佔中運動則嘗試把「審議民主」、「公民抗命」的理念化為實驗性質的行動。


香港民間社會漸漸取回「政改發球權」,下一步就是中央如何接招。在泛民政團無法領導社會輿論、民間社會自發民主運動下,中央最大的難題,是誰才是政改的談判對象?民間團體跟政黨不同,他們不受政治規則和習慣的約束,也未必接受談判,甚至本身也難有談判代表——民間團體未必如政黨般有黨紀。中央政府與香港民間社會直接交手,對雙方而言都是新事物,也使香港的政制改革增添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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