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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登記處入稟求推翻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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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12日 06:35
2013年09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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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女子下嫁英國外交人員後隨夫周遊列國,在外地誕下4名子女,她先後為4子女向本港人事登記處申領永久居民身分證,唯獨孻子被拒,她上訴獲判得直。人事登記處日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上訴審裁處錯誤詮釋《國籍法》中「定居在外國」的意思,要求推翻決定,發還審裁處重新考慮。


涉案11歲男童為James Henry Gervase McAllister(James),其母陳希儀(譯音)在港出生。她1993年與任職英國外交部的丈夫在英國結婚,94年10月成為英國公民。她婚後隨夫到沙特阿拉伯、委內瑞拉、台灣等地生活,01年7月至04年8月隨夫返英生活,02年3月誕下James。


港母常在海外其餘3子女均獲證件

James的兩姊一兄皆在外地出生,同獲發香港身分證。陳於04及09年向入境處申請為James核實領取身分證的資格但被拒,至2011年12月再提出申請亦被拒。陳上訴至人事登記審裁處,本年6月獲判得直,確認James可領身分證。


人事登記處不服審裁處裁決,指根據《國籍法》,陳產子時已定居外國,James便擁英籍,故沒資格申中國籍;審裁處卻根據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於界定外籍華人歸僑僑眷身分的規定》,指James出生時陳雖有居英權,但01年7月至04年8月當中連續兩年時間,只居英11個月,未達18個月規定,不算定居,故James合資格獲中國籍。


【案件編號:HCAL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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