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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運動培訓中心工作的男子在網上認識13歲女童,7天後相約見面,先後3次與女童性交,更大玩性虐遊戲。男子早前承認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及煽惑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等4罪,昨被判囚兩年。辯方求情時指女童有瀏覽性虐網站習慣,又稱被告受前女友影響才迷上性虐遊戲。
案發於今年1月19日至2月16日,被告譚幾嗣(33歲)在網上認識女事主,並以「賤奴」及「主人」互稱,當時13歲的事主自稱2月生日後便滿16歲,又向被告表示想玩性愛遊戲。
女童被指常上性虐網
兩人先後3次到時鐘酒店及被告辦公室性交及口交,其中一次事主更被蒙眼及綑綁雙手,並使用性愛輔助用品性交。其後,譚曾7次要求事主自拍裸照傳送到他的手機,其中一幅事主更把衣夾夾在兩邊乳頭。
【案件編號:DCCC 423/13】
案發於今年1月19日至2月16日,被告譚幾嗣(33歲)在網上認識女事主,並以「賤奴」及「主人」互稱,當時13歲的事主自稱2月生日後便滿16歲,又向被告表示想玩性愛遊戲。
女童被指常上性虐網
兩人先後3次到時鐘酒店及被告辦公室性交及口交,其中一次事主更被蒙眼及綑綁雙手,並使用性愛輔助用品性交。其後,譚曾7次要求事主自拍裸照傳送到他的手機,其中一幅事主更把衣夾夾在兩邊乳頭。
【案件編號:DCCC 4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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