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張出世紙,道出一個孩子被領養的真相。自小與母親感情要好的陸女士,10歲時偶然在母親抽屜找出一張「黃丁蘭」的出世紙,內裏所記正是她的出生日期:1961年10月7日,驚覺自己眼前母親是養母,但為免養母傷心,她收藏心底逾30年,至8年前養母過世後才願意尋親。現年52歲的「黃丁蘭」稱,即使與兩老相認機會渺茫,仍期望知悉親生父母黃培慶及吳意是否在世安好,使令自己無憾。
自小與養母居於旺角的陸女士說,養母從無提及她是領養孩子,因着這張出世紙,往日疑團才浮現出來,如陸父在她出生前早年已過身,根本不能生育她。另她自小沒有出世紙,只有一張領養兒童才有的宣誓紙。
不過,被她發現的出世紙只留下兩個信息:她是黃丁蘭,親生父母名叫黃培慶及吳意;他們曾於拆卸已久的上海街716號留產所誕下她。
陸女士說,出世紙很快便被養母收藏起來,她之後幾年心情低落,曾打算尋親,但又不欲養母難過,故打消念頭,並裝作若無其事。她說,養母待她如親女兒,「什麼也給我最好的,給我找最好的學校,是一個無私的人」,故她從未向養母求證身世,亦無悔放棄尋親的決定,「她曾生過一場大病,那時我承諾會照顧她一生,我絕對不會做一些傷害她感受的事」。
10歲時見出世紙揭發
陸女士又分享養母另一段「領養史」,原來陸母年輕時曾在家鄉「湊大」失去雙親的侄兒,並將他送往國外發展。陸女士稱,受陸母恩惠的「三叔」事業有成後,曾送贈一個住宅單位讓母女二人收租過活,但陸母堅持女兒可工作養家後,便將單位歸還,她因此十分尊敬這個母親,「她教我凡事問心無愧,盡力去做」。
「養母無私給我最好」
直至養母在2005年去世後,陸女士才向身邊人道出心結,但她對親父母全無印象,「(尋親)有點掙扎,多年來一直(對尋親)有希冀,但若找出來不是想知道的結果,擔心期望會落空」,至近期獲丈夫開解,「他說,人生在世數十年,若不去找他們,可能是一個遺憾,無論是喜是憂也應一試」。
於是她7月到紅十字會登記尋親,並以「黃丁蘭」之名補領出世紙,父親黃培慶(補領出世紙上名字為黃培)現已80歲,母親吳意則已78歲,兩老年事已高,陸女士亦擔心相認機會渺茫,現只希望知道他們在世安好。據香港紅十字會資料,該會現時正處理109宗尋親個案,平均每年有220宗求助,成功率約35%。
明報記者 梁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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