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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孩子 家傭有責?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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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18日 21:35
2013年09月18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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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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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疑似虐傭案件今天裁決,社會上亦不時出現外傭疏忽照顧兒童、虐待少主的報道,外傭與僱主好像永遠對立。事實上,在香港這個以雙職家庭為主的社會,僱主與外傭的關係應該是唇齒相依多過水火不容,僱主有個好幫手,就更安心在外打拼,不過,有時除了照顧孩子,僱主又會把太多的管教責任交給外傭,造成親子關係疏離,究竟爸媽應如何設定管教的界線,又該給外傭多少管教權呢?


現代家庭「公一份,婆一份」,父母難免要雙雙外出工作才能抵消生活上的各項開支,於是平日照顧孩子起居飲食的責任交由外傭負責,實屬無可厚非。不過,有些家長對角色界定模糊,甚至把管教工作假手外傭,究竟角色界線應如何設定?外傭應有多少管教權力?香港家庭福利會家庭生活教育主任註冊社工王志平指出,父母管教孩子不能假手於人,即使工作後多疲累,也要爭取親子時間,藉玩樂、閱讀圖書和談天的時間來促進親子關係,以及向孩子灌輸正確價值觀,不能全把管教的責任交予外傭。外傭上工時,家長應事先跟她設定好角色分工、管教界線,外傭便可以有更清晰、具體的指引。


事先設定角色分工

王志平認為外傭姐姐並非工人,而是「半個屋企人」。「很多人指香港小朋友有嚴重的公主、王子病,其實這是父母過於溺愛孩子,聘請外傭為了服侍小朋友。事實上,尤其對於雙職家庭來說,父母每天至少8小時跟孩子分離,孩子很多時間與外傭相處、共同生活,將外傭視為工人是矮化了她們。」孩子跟外傭感情良好,管教才見效,因為孩子明白外傭愛惜他,會重視及信服她的管教。


善待外傭 照顧少主更用心

王志平以自己的經驗為例。他聘請的第一個外傭,為他服務了7年,跟家人的關係很好,他們會給外傭送頸巾、毛氈等生活用品當作生日禮物;孩子生日時,外傭亦會送他們小禮物。以僱主的角度來看,他說﹕「外傭離鄉別井工作,想她安心及用心工作,僱主要好好對待她,教孩子不可視她為工人,要尊敬姐姐。」僱主如何對待外傭,外傭會投射至孩子身上,因此,善待外傭,她們自會用心照顧少主。


可是,有僱主見孩子愛黏着外傭,多於父母,覺得不是味兒。王志平指可能是外傭太溺愛小朋友,又或是把他們照顧得很好。「這未必是壞事,父母不要妒忌,應該釋懷及慶幸外傭跟孩子關係融洽。同時,家長應爭取更多時間與孩子相處玩樂。一般而言,與幼兒相處的時間愈多,親密度便愈高。」


文﹕顏紫燕、顏燕雯、梁翠薇

編輯:王翠麗

統籌: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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