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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裁八鄉主席曾憲強為原居民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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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24日 21:35
2013年09月24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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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元朗區議員、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及甲龍村原居民村代表曾憲強(圖),被3人質疑其原居民身分並不符合資格參選村代表,故法院要求確定其原居民的身分,裁判官昨裁定曾憲強是原居民。


遭3人質疑身分

3名質疑曾憲強原居民身分的分別是甲龍村村民林銳田、八鄉水盞田村原居民李觀大及「官鄉勾結監察連線」召集人謝世傑。裁判官指出,多年前曾憲強已獲派丁權,他獲派丁權時已由民政處確立其原居民的身分;加上曾憲強擔任村代表已20年,是廣為甲龍村村民所認受的原居民,故曾憲強很大可能是原居民。


3人早前提出曾憲強無祖墳、無祭祖、無證據證明其是父系直系子孫等理據,以證明曾憲強不符合原居民身分的條件。


惟裁判官昨指出,即使曾憲強不符合以上條件,亦不足以證明他不是原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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