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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用正面清單 顯示改革審慎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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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26日 06:35
2013年09月26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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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官媒《人民日報》旗下的《中國經濟周刊》日前刊登上海市政府參事室主任王新奎一篇文章,提到關於上海自貿區的金融改革上,估計仍然會採用「正面清單」的管理模式,而非一直盛傳的「負面清單」;同時區內的資本項目自由化及利率市場化等金融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王新奎於文中解釋,不採取負面清單,當中涉金融審慎監管的考量。


所謂「負面清單」,是僅限企業「不能做什麼」,即沒列出來的都可以做;而中國沿用多年的「正面清單」管理,則是明確規定企業「只能做什麼」,沒寫的就不能做。作為改革試驗場,上海自貿區一直標榜在企業進駐方面會實行「負面清單」模式,以體現其開放,但王新奎的說法,卻推翻了此前的猜測。


規定企業「只能做什麼」

上海財經大學自貿區研究中心副主任陳波對本報表示,國務院原本草擬《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國務院決定的試驗區內暫時停止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時,是表明在試驗區內,對「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暫時停止實施3部外資法;但到8月30日,獲全國人大通過的草案內容,已改為對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資暫停3部外資法。


「從『負面清單』改寫成『特別管理措施』,這個字眼上的改動可輕可重。」陳波指出,輕的僅是表述不同,實際仍會執行負面清單這種「特別管理措施」,重的影響,則是人大對於自貿區實行負面清單存意見,所以用辭也改了。


「實行負面清單是自貿區落實改革開放的重要一環,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金融能否全面開放便會存在不明朗因素。」陳波擔心,這個改動正好證明了中央內部對金融開放仍然持有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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