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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性罪行趨年輕 13至15歲佔逾半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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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27日 06:35
2013年09月2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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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未成年性罪行犯案年齡有下降趨勢,有調查發現,過去一年干犯性交或猥褻等性罪行的少年,由4年前起集中在15至17歲,降至13至15歲,更有3名性侵犯個案的犯人年僅11歲。有調查社工認為,近年智能手機普及,部分手機程式教授性交姿勢或免費色情小說,是促使性罪行年輕化原因之一。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由2009年至今,在沙田、大埔、北區及元朗,研究轉介予機構的少年干犯性罪行概况,發現過去一年30名研究個案中,大多干犯非法性交或猥褻侵犯,13至15歲組別佔56%,同時近半為11至14歲,有3名更年僅11歲,當中一宗涉及性交/口交。


相對2009/10(24宗)及2011/12(34宗)的年度調查,11至14歲分別僅5人和12人,15至17歲組別則分別佔近80%和65%。


信義會社工程健祖指出,近年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盛行,部分手機程式教授性交姿勢或提供免費色情小說,令色情資訊唾手可得,認為是促使性罪行年輕化原因之一。他又指出,未滿16歲青年不熟悉法律,誤以為雙方同意便可觸碰對方身體及性交,不理解要負法律責任,建議學校提供兩性如何處理親密行為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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