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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狀涉吞演員遺產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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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03日 21:35
2013年10月0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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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律師黃桂生涉行使假遺囑,訛稱是已故老牌演員區樹湛的遺囑執行人,案件昨續審。揭發事件的區樹湛契仔供稱,區生前已覺黃桂生一家人圖謀不軌,包括企圖誘使他以1元轉讓單位等,多次令其大發雷霆。辯方反指契仔與被告有過節,多次興訟告被告,契仔事實上甚少與區聯絡,契仔否認此說法。


目前定居愛爾蘭的張偉明供稱,1970年代他在麗的電視工作時認識區樹湛,區沒有親屬,但與張偉明一家稔熟,曾介紹張到無綫電視美術部工作,後來正式成為其契爺。其後張到英國留學,但仍不時探望區。


張偉明指出,被告黃桂生(50歲)的胞姊黃彩竹因跟從區樹湛學書法,長住在區的西營盤家中。區曾多次透露黃家用不同手段「逐啲逐啲」將他的錢據為己有,「(替其)買10卷廁紙也要拿走5卷」,被告胞妹曾私自帶區到律師樓,險令區以1元把物業拱手相讓。當時區表示「要畀也畀契仔」,故把物業轉讓給張,並同意張每月自動過帳5000元生活費給區。


指被告胞姊隱瞞事主死亡

區於2009年7月過世,張偉明指被告胞姊一直刻意隱瞞,更訛稱區「黐咗線,撼頭埋牆」後出走,直至張說要報警,對方才告知區去世的消息。張後來發現存入區戶口的3個月、共1.5萬元生活費疑遭被告偷走。張在庭上一度激動地指着被告稱,被告曾爭着為區擔幡買水,質疑其資格,坐在犯人欄內的被告卻報以微笑。


辯方盤問張偉明時指出,被告胞姊是區的唯一入室弟子,故區打算把遺產留給她;而張原答應以100萬元購入區的物業,但開出的支票「彈票」,區多次追討,張才改以每月供款5000元,但張否認。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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