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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違商品例判罰款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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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03日 12:00
2013年10月03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一間健康產品供應商因供應附有及管有虛假商品說明的保健產品作售賣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日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今天(10月3日)被判罰112,000元,總值138萬元的涉案貨品亦被充公。

 

   海關根據資料,懷疑有關產品附有虛假商品說明,去年8月就一款名為「化糖貼」的保健產品展開連串調查行動。經調查後發現該產品由涉案供應商供應予一間連鎖零售集團在香港獨家發售,產品在中國內地生產,但包裝上附有「香港製造」和獲得「德國TUV醫學歐盟認證」的失實聲稱。

 

   行動中,海關檢獲合共6,023盒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化糖貼。檢獲的產品全部訛稱獲得德國TUV醫學歐盟認證,當中5,630盒同時失實標示為香港製造。

 

   如要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事宜,可致電24小時熱線2545 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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