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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腸塞陰「法師」囚12年 事主創傷深怕飲品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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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04日 06:35
2013年10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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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單親父結識女網友,說服其胞妹接受「法事」,醫治智障兒子的病患及轉運。他在作法時先提供「冰毒咖啡」,再把香腸及拳頭塞入對方陰道,乘機與事主短暫性交。事主歷盡身心煎熬,陰影難滅,既不信任他人,更「見水即驚」。法官昨形容案情卑劣,重判被告入獄12年。


被告給事主喝冰毒咖啡

被告楊勝生(39歲)早前在高院被裁定強姦及虛假藉口促致非法性行為罪成,法官潘敏琦索閱他及事主X(38歲)的多份報告,指X因本案大受打擊,X拒談事情細節,出現多樣後遺症,顯得驚恐、焦慮不安、羞恥和憤怒,更有妄想症,不再相信他人。X更拒絕別人提供的飲品,光顧超級市場會避免走近飲品架,亦抗拒別人觸碰她,更思疑使用電腦會被追蹤,現需接受心理及精神輔導。她在案中飲用被告提供的咖啡,事後驗出血液含微量冰毒。


此外,報告指被告重犯機會屬低至中等,他生性自卑,喜操控他人,做事不顧後果,忍耐和解困能力低。他服冰毒兩年,藉此逃避心理及社交壓力。其代表大律師鍾偉強求情稱,被告或因服冰毒後思緒紊亂而犯案。


藉QQ結識事主胞姊 稱可助轉運

潘官判刑指出,被告早年於內地經商,開設數家成衣店,但其中一店發生火警燒死數人。被告其後結束生意,返港後沉迷用QQ通訊軟件,常向女網友吹噓雖已離婚,但一手養育女兒仍能管理生意,以吸引異性。潘官斥責被告蓄意剝削事主,有預謀以性行為傷害事主的尊嚴,創傷帶來深遠影響。被告在咖啡混入冰毒,性交時不使用避孕套,加重罪責,「強姦案中,此案案情實屬卑劣」,而被告不認罪更令事主出庭重溫慘痛經歷。


被告經QQ結識X的孖生胞姊Y,與Y拍拖後與X見面。去年6月28日晚,X工作後應Y要求造訪被告家,被告表示可為X作法事,從而轉運、修身及治病,更向X展示他把拳頭塞入女性陰道的照片,以示「戰績」。X表示願意接受法事,被告先後把鹽、午餐肉腸和拳頭塞進X的陰道,及後突然把陽具插入事主陰道。被告辯稱種種行為,令X的男友對她「一條心」。X在翌晨完成法事,深感受辱,回家向男友申訴後報警。


【案件編號:HCCC4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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