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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青年在MSN認識17歲援交女,二人同意以1500元作性交易,但青年一心不付錢,拒先付肉金,僅願意支付價值500元手機及現金100元,少女拒絕交易欲離開,怎料青年威迫少女就範,以「警察徽章」訛稱是「放蛇」警員,威脅對方性交及口交,否則會拘捕她。
被告認一心不付錢
22歲被告劉嘉誠昨在高院承認一項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致性行為罪。事發去年4月8日晚上10時左右,二人相約在旺角港鐵站見面,之後往附近賓館交易,被告支付了90元房租。事主X要求被告先付肉金,但被告堅持交易後才支付,二人爭論一番後,被告僅願意付100元及二手價值500元的手機作抵押,交易完畢後才往櫃員機提款。
X拒絕與被告交易,欲離開之際,遭被告推回牀上並向X上下其手,其間被告掏出「警察徽章」訛稱是「放蛇」警員,威脅對方性交及口交,否則會拘捕她,X哭着就範,其間她向社工發短訊求助。至4月9日凌晨,二人離開賓館往公園談話,被告要求X分擔房租錢,X將身上僅餘的100元人民幣交予被告,翌日報警。
掏出「警章」威脅拘捕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稱,被告承認一心不付錢,雖然本案涉及性,但其實是「經濟犯罪」,被告騙去事主肉金,他已深感後悔,願向事主道歉,其大學畢業的兄長早前曾投考督察被拒,未知是否與本案有關。法官將案押後至10月15日判刑,被告還押。
【案件編號:HCCC266/13】
被告認一心不付錢
22歲被告劉嘉誠昨在高院承認一項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致性行為罪。事發去年4月8日晚上10時左右,二人相約在旺角港鐵站見面,之後往附近賓館交易,被告支付了90元房租。事主X要求被告先付肉金,但被告堅持交易後才支付,二人爭論一番後,被告僅願意付100元及二手價值500元的手機作抵押,交易完畢後才往櫃員機提款。
X拒絕與被告交易,欲離開之際,遭被告推回牀上並向X上下其手,其間被告掏出「警察徽章」訛稱是「放蛇」警員,威脅對方性交及口交,否則會拘捕她,X哭着就範,其間她向社工發短訊求助。至4月9日凌晨,二人離開賓館往公園談話,被告要求X分擔房租錢,X將身上僅餘的100元人民幣交予被告,翌日報警。
掏出「警章」威脅拘捕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稱,被告承認一心不付錢,雖然本案涉及性,但其實是「經濟犯罪」,被告騙去事主肉金,他已深感後悔,願向事主道歉,其大學畢業的兄長早前曾投考督察被拒,未知是否與本案有關。法官將案押後至10月15日判刑,被告還押。
【案件編號:HCCC2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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