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單車也會被「影快相」。西貢公路昨有單車隊以時速70公里高速落斜,警方的快相機將10輛「戰車」拍下後,再以路障截停各人。原來單車隊過往多番在西貢飈車,警方接獲投訴後昨展開行動打擊。警方表示,10名單車手被警告及登記個人資料後離去,若有足夠證據會提出票控。有律師表示,公路車速限制亦適用於單車,若單車手有車牌,更可被扣分(見另稿)。
據悉,被影快相的單車隊由一班在網上認識的單車發燒友組成,每逢周末會組隊踏單車到西貢海下,故稱為「海下團」,成員每次不同,但各人裝備均很專業,其炭纖維單車價值高達4萬至5萬元,單是車胎已值逾萬元。其中多人已非首次踏經西貢公路,也曾被拍下快相,但因沒有警員在場執法而「走甩」。
警方早前接獲投訴,指西貢公路經常有人高速踏單車,危害他人安全,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遂於昨凌晨在該路設路障,截查違例單車。昨早5時許,「海下團」一行10人踏至西貢公路往西貢市中心方向落斜路段時,其間時速高達70公里,超出該段路的時速50公里上限,被俗稱「白鴿籠」的固定偵速攝影機及警方臨時架設的三腳攝錄機拍下,各人至近南邊圍路迴旋處遭警方路障截停。
公路限速50公里飈70
警員懷疑10人超速行駛,遂口頭警告他們及登記其個人資料後,讓他們自行離去,並會繼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便會提出票控。有「海下團」成員事後表示,以往曾在西貢公路高速煞車,結果令「煞車皮」磨壞,故一般在該路段也不會減慢車速。
稱怕煞車傷車 教練斥貪快
現職單車教練的前港隊成員蔡俊明表示,西貢公路十分斜,只讓單車溜前而不踏也可達時速50公里,而專業車手在該段路比賽更可高達時速100公里,但對一般踏單車的人來說,「70公里已經係極限,踩到咁快係好危險」。他認為該段路單車行駛速度不應高於40公里。對於有被「影快相」的單車手聲稱,怕高速下煞車會損害「煞車皮」及車胎,蔡直言「一早減速咪得,佢哋只係貪快」。持有車牌的單車手劉先生表示,西貢公路路斜車多,不適合單車行駛,以往曾見單車與汽車爭路,險象環生,他認為若要在該段路踏單車,便應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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