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我多年前買了一張人壽保單,最近我發現市場上有其他壽險產品似乎比較適合我個人需要,我可否選擇投保一張新單,終止原有保單? 當中會涉及什麼風險?」
相信不少人也有同樣疑問,就是應否將保單轉移至另一家保險公司,這做法實際上是將原有保單終止,並於另一家保險公司重新投保一份保單。投保人在作出決定前,應先了解當中潛在的風險,衝量過後才決定。
首先,保險公司一般會根據投保人於投保時風險狀况進行核保,釐定保費水平。因此,當投保人終止原有保單,重新投保另外一份保單時,便需重新核保,屆時除因年齡改變,亦有可能因為投保人自身的健康狀况、職業及生活習慣的變化,而被要求支付較高的保費,或附加不保事項,甚至被拒絕投保申請,影響原有保障。
重新核保或影響原有保障
其次,由於新保單會有新的保單生效日,一些以保單生效日計算的條款須重新計算。例如「不可異議條款」,該條款為保障投保人的權益,在保單生效超過訂明的可異議期後(一般為期兩年),保險公司不可以對保單的有效性提出異議(欺詐性失實陳述及不披露除外),保單轉換後,有關條款需重新計算。 又例如,一些危疾保險計劃將保單生效後的一段時間(一般為90天)訂為等候期,投保人在保單生效前或等候期內出現的疾病,保險公司一般不會作出任何賠償。當投保人考慮將保單轉移時,必須注意這點。
此外,當投保人提早終止原有保單,有關的退保價值可能遠較已繳付的保費為低,因而令投保人蒙受損失。儘管新保單於建議書上所顯示的預計總保單價值可能會較現保單為高,但由於預期回報是受到多項市場因素及保險公司的業績表現所影響,因此實際的保單價值可能低於預計保單價值。除此之外,投保人也須比較新保單及現保單的保證回報及保障內容。 投保人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還有:對新保險公司有足夠的了解嗎?新保險公司的經營情况及財務實力如何?投保人必須了解保險公司的背景及財務狀況,以確保其償付能力。此外,投保人除了聽取中介人(即保險代理)的意見外,也應向原保單的保險公司查詢。
為了保障投保人,香港保險業聯會規定當客戶轉移或更換保單時,中介人需要協助客戶填寫一份《客戶保障聲明書》,內容包括是否曾於過去或會否於未來12個月內以新保單取代現有壽險保單或取代任何現有壽險保單內大部分(50%或以上)的壽險成分,聲明書也會解釋轉保對財務、受保資格及索償的影響,以及轉保須考慮的因素等。投保人及其保險中介人須同時簽名作實,表示已明白當中涉及的風險,以保障投保人利益。
中銀集團人壽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