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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歲姊管教弟 父母期望過高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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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09日 06:35
2013年10月0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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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女兒今年6歲,小兒2歲,相差4年,都是我們計劃之內,期望姊姊能作好榜樣,也可以幫忙照顧弟弟。然而,期望未達成,煩惱卻陸續來,姊姊哭訴弟弟頑皮難教,自己備受忽略;弟弟嫌姊姊兇惡,對自己要求拒絕多,遷就少,兩姊弟終日吵架,應如何收拾殘局?


個案中的父母似乎對女兒有很高的期望,希望她能做好榜樣,照顧弟弟。如果家長很清晰地向女兒表達了這個期望,恐怕是讓她負上一個與她年紀不符及不必要的責任。


姊姊只是一個6歲的小朋友,而弟弟的年紀亦不易管教,因此要教好他,姊姊難免會惡、會動怒,弟弟當然不會接受,所以對大女兒有如此要求,要她扮演小大人角色,這對其成長是很不健康的,因為她根本不知道該怎樣做,當弟弟不聽話時,她會感到懊惱,認為是自己做得不好,壓力很大。因此家長要考慮及着緊的不是姊姊該如何管教弟弟,而是他們姊弟之間的關係。


父母應履行管教責任

父母應該調節姊姊的角色,她只需負責愛惜弟弟及做好自己本分已經足夠,此外,亦要營造多些輕鬆時光,令他們在玩樂時間中彼此親近,這樣姊姊便不會覺得有壓力,認為弟弟只是一個很難教的小孩。同樣,弟弟亦會覺得姊姊原來不是一面倒的惡,她也有可親的一面。當弟弟頑皮搗蛋時,父母應該自己履行管教的責任。


目前情况,父母可以明白、體諒的心情跟姊姊說﹕「因為弟弟還小(不要說他頑皮,以免他被標籤),他很多時都達不到要求,我們也知道你為難,所以是不會怪責你的。」之後,再具體地說明那些部分會由父母負責,向她合理明確地表示,姊姊做不到是絕對正常的。例如家長可表示﹕「以後玩完玩具後,你只需執拾自己的玩具便可,如弟弟不做,我們自會教導他,着他做妥當的。」


增兩姊弟玩樂時間

鼓勵父母造就多些兩姊弟一起玩樂的時間,雖然姊姊比弟弟大4年,但也只是一個小朋友,不應對她有過高的期望,個案中的姊姊以哭訴的形式表達不快,父母實在需要多多照顧她的感受,遇到弟弟不聽指令或作出頑皮行為時,只要明白姊姊的感受,安慰她便可,不需要跟她討論如何教導弟弟,因為這是父母的責任。


資料提供﹕香港女青年會家庭健康促進中心社工施倩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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