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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拒開閘 AB股不諮詢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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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10日 21:35
2013年10月10日 21: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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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阿里巴巴來港上市一事糾纏多月,最終由港府給出最後答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昨日在立法會明確表示,港交所(0388)現時沒計劃就新股上市時採取不同股權的建議展開公眾諮詢,意味阿里巴巴若堅持用合伙人制度,不可能在港上市。陳家強同時強調,現時三層規管架構(即港府、證監會、港交所)運作良好,不會改變港交所審批新股上市申請的職能。


現時《上市規則》指明不接納新上市公司發行投票權與股本權益不一致的「B股」,阿里巴巴提倡的合伙人制度,只容許合伙人提名董事會成員,有違港交所規則。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早前在網誌提出就修改《上市規則》展開公眾諮詢,但陳家強昨日已扮演李小加網誌中提及的「答案先生」,明確否定公眾諮詢,為持續數月的爭論寫上句號。


「以維護公眾利益為原則」

陳家強指出,如果是屬於保護投資者的規則,或是長期以來得到市場認同的觀點,應該要堅持。他又指出,港交所雖然有營運的功能,在市場發展及保護小股東權益兩者之間,難以避免會有衝突,但港交所一切行事都以維護公眾利益為原則,尤其要顧及香港市場獨特的因素及法律環境,做任何變動都要很小心。


莫乃光撐阿里來港上市

不過,輿論並非一致反對合伙人制度,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便指出,香港的科技企業投資環境不佳,主要因為投資者甚至大行分析員都不熟悉這行業,因此有部分資訊科技界人士認為阿里巴巴在港上市是好事,有助改善環境。


陳家強回應指出,美國容許AB股是個別的情况,實際上英國及新加坡等主要市場都沒有類似安排。不過,如何推動更多科技公司來港上市是值得思考的事情,政府每年會因應國際趨勢及市場需要,檢討監管制度,而今次事件已引起國際間的討論,「政府很樂意去關注這些討論帶來的後果」。


股市三重架構監管行之有效

是次立法會的質詢由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峯提出,除會否展開公眾諮詢外,問題還包括會否卸除港交所審批新股上市申請的職能。


陳家強指出,現行規管有三重架構,分別為政府、證監會及港交所,這機制運作良好,因此沒計劃改變港交所的職能。他又強調港交所上市科獨立於港交所集團,而證監會會定期批核上市科的表現,抽樣調查並每年檢討。


明報記者 廖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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