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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CEO:決定不在港上市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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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11日 06:35
2013年10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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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阿里巴巴來來港上市的「千億大刁」正式告吹。集團堅持要以合伙人制度上市,卻未能獲香港監管機構放行。最終,阿里巴巴首席執行官陸兆禧昨日在杭州接受路透社訪問時表明,決定放棄來港上市,但未確認會否在其他交易所上市。


發言人:市場只聽傳言作結論

由於阿里管理層要求上市後,用合伙人制度去營運,但因股權結構不被香港監管機構接受,這單市場矚目的千億上市計劃,最終胎死腹中。陸兆禧認為,香港監管機構需要時間去研究智識型企業的管治體制,而集團則仍未決定會否到美國或其他地方上市。


集團發言人其後補充,沒向港交所(0388)提交上市申請,同時一直歡迎各界討論合伙人這個創新制度。集團並沒要求採用「AB股」形式,或者挑戰「同股同權」的標準。不過,發言人明言,在市場沒有認真聽取集團真實需求,就討論不存在的事實及傳言,並得出「結論」,為此感到遺憾,故才會放棄來港上市。


金融界一直估計,阿里集資額會高達1100多億元,而上市後的市值,更有望突破7000億元。若最終新股上市落實,勢超越內地市值最多的騰訊(0700),一躍而成為中國科網股的「龍頭」。


然而,今次阿里用合伙人制上市計劃,在8月下半旬曝光後,惹起金融界爭議。主席馬雲及執行副主席蔡崇信,先後發表言論解釋合伙人制,蔡更直言香港的資本市場監管要創新,否則只會變成「沉舟」。其後兩大股東日本軟銀及美國雅虎亦齊齊發聲明支持合伙人制。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更透過「發夢文」,呼籲各界能夠討論相關制度。不過,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前日則表明,港交所沒計劃去進行公眾諮詢,意味着阿里堅持用合伙人制,來港上市的大門正式關閉(見表)。有基金界人士認為,本地監管機構「總算做齣好戲」,不容許這種對股東不公平的制度,在香港得以實行。


望3年內成全球第一零售網絡

阿里巴巴近年在電子商貿行業上發展驚人,處理的貨物交易,更多於美國電子商貿兩大巨頭亞馬遜及eBay。估計其交易額由去年開始計起,3、4年之內達到3萬億元人民幣。陸兆禧昨表明,希望集團3年內超越世界最大零售商Wal-Mart,晉身全球第一零售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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