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湖南40歲男子徐小明,從1998年至2001年及2009年至2010年合共約5年間,與多名同案犯在湖南株洲、廣東東莞、深圳、山東青島、江西廬山等地犯案8宗,先後劫殺及肢解11人,搶掠財物數百萬元人民幣。徐日前被長沙中級法院一審判死刑。(湖南華聲在線) 0 0 0 書籤 回應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