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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子彈炸藥 槍王囚5年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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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19日 06:35
2013年10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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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實用射擊界好手何孟強在內地因走私軍火入獄,在港的彈藥庫亦被揭違例藏有逾27萬發子彈、炸藥及反坦克炮導管。「槍王」出獄後自行返港投案,昨因4項無牌管有彈藥等判囚5年。


法官包鍾倩薇判刑時稱「子彈或炸藥,不論發生意外或落入歹徒手中皆高度危險」,須以嚴法監管,被告何孟強(57歲)雖未以涉案彈藥為非作歹,但在未獲批出牌照的單位超額收藏大量彈藥和炸藥,無減案情嚴重。


被告早前承認於2007年9月23日,在火炭國際工業中心辦公室無牌管有彈藥、爆炸品及無添加辨認劑的塑膠炸藥。


官:雖無作歹 無減嚴重

07年8月15日,他帶兩支手槍北上交易,因批文問題被指走私軍火,被囚4年半,其槍牌於同年9月4日到期。警方搜查案發現場,發現被告使用兩個相連單位收藏逾35萬發子彈,超出其牌照許可的8萬發,另亦起出一磚塑膠炸藥,肩托式反坦克炮發射器等。被告在內地服刑後,去年9月於本港邊境關口自首。


【案件編號:HCCC3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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