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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獲居港權 馬雲力主港上市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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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21日 06:35
2013年10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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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監管部門對阿里巴巴提出的「合伙人制度」持反對意見,但馬雲仍然鍥而不捨,某程度上與他對香港情有獨鍾有關,他5年前已取得香港居留權。


不少管理層主張到美上市

熟悉阿里巴巴人士表示,阿里巴巴管理層過去數年曾反覆探討應該去美國或香港上市,主張去美國的合伙人為數不少。但企業創始人馬雲卻主張來港,覺得阿里巴巴和騰訊兩間龍頭科技企業聯手下,可以帶動一大批中國科技企業到香港上市,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而且馬雲和許多阿里巴巴的高層都喜歡香港,他自己便透過本港專才計劃,5年前取得香港居留權,在香港亦有物業。


忽略向公眾解釋合伙人制

該人士又解釋,阿里巴巴之前只顧與香港監管機構閉門商討,忽略向社會大眾解釋合伙人制度及為何對阿里巴巴的持續發展至關重要,令外界因為不了解細節,而直覺聯想為阿里巴巴創始人想以小控大、永遠操控。其實公司管理層是反對不平等投票權的A、B股制度,合伙人制度純為確保創始人退休後可由企業核心人員選出未來掌舵人,對於未能有效與公眾溝通,阿里巴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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