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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粵首環保(1191,前稱中富控股)前副主席鄭潔賢,被指串同女兒鄭惠明及三名職員,詐騙4家銀行逾3100萬元信用狀,經多次提出終止聆訊及司法覆核後,鄭潔賢昨在案件開審前一刻,承認全部11項串謀詐騙罪,其女兒則獲不提證供起訴;餘下被告全部不認罪,將押後受審。
提供虛假資料 騙取3100萬信用狀
案情指出,鄭潔賢(57歲)於2001年9月3日至2002年2月2日間,指令粵首旗下子公司永輝建築的會計部人員,根據其提供的交易資料(實為虛假),先後11次向渣打銀行、廣安銀行(後併入星展銀行)、廣東省銀行(後併入中國銀行),以及香港華人銀行(後併入中信嘉華銀行)詐騙逾3100萬元信用狀。款項其後以永輝名義全數清還,銀行並無損失。永輝於2002年7月被申請清盤,清盤人於2004年向警方舉辦此案。
女兒獲不提證供起訴
鄭的女兒鄭惠明(37歲)獲不提證供起訴;粵首職員盧樺(47 歲)及永輝會計部人員葉健敏(41 歲)及崔敏端(38 歲)則否認共13項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聆訊今續。鄭潔賢獲准在候判期間保釋。
【案件編號:DCCC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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