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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皮膚專家 醫生釘牌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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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25日 06:35
2013年10月2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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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沒有皮膚專科資格的醫生王志中,於皮膚激光中心網頁刊登以醫生名義宣傳美容產品的文章,當中一文更使用「皮膚學專家」名銜,又以醫生名義出現於護髮產品的雜誌廣告中,昨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德,合共被罰除牌2個月,緩刑2年。


推銷護髮產品

王志中被控6項專業失德,被控於2011年間,沒有採取足夠步驟阻止有人以其醫生名義作產品推銷,以及令人誤會他是專科醫生。根據案情,「Dermed皮膚激光中心」的網頁刊出4篇被告接受媒體訪問文章,宣傳眼部護理產品、超聲波洗臉機、美白產品及肉毒桿菌注射素,其中一篇使用「皮膚學專家」名銜。王另被指於2011年6月的《ME》雜誌廣告中,以醫生身分宣傳護髮產品。


王志中畢業於中大,2000年成為註冊醫生,2005年取得英國威爾斯大學皮膚學碩士後返港私人執業,但沒有在港取得皮膚科專科醫生資格。他2009年加入「Dermed皮膚激光中心」,2011年8月成為「Dermed」董事,擁七成股份。


醫委裁6項指控全成立

被告於較早前的初步偵訊委員會中已承認6項指控,昨日缺席聆訊。辯方律師張華恩解釋,被告承受極大壓力,影響他及家人生活,無法出席。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為過錯致歉,更承諾日後會為有經濟困難病人提供免費諮詢及治療。而2011年得悉被投訴後,被告已取消整個市場推廣部門,不再宣傳和接受訪問。


醫委會裁定6項指控全部成立,聲稱「皮膚學專家」的指控最嚴重,判除牌2個月,緩刑2年,其餘合共判除牌2個月,緩刑1年,全部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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