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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電否認橫手控山西煤礦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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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28日 06:35
2013年10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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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華潤電力(0836)小股東指控董事會一案再鬧羅生門。近日流傳一份疑似華潤電力的內部文件,寫明華潤電力對2010年收購的山西煤礦擁有控股權。據悉小股東考慮是否把文件呈堂,一舉推翻華潤早前的證供。不過,華潤電力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公司檔案裏沒有這份文件,並對文件內容予以否認。


潤電:公司檔案沒這文件

本報日前取得兩份文件,聲稱是華潤電力及中信信託分別致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的信函。據悉,根據《晉國資產權(2006)94號文件》,國有企業收購地方煤礦時,必須達到絕對控股,因此才有這兩封聲稱是潤電及中信信託給政府的書信,解釋當年收購山西煤礦的太原華潤的股權架構。根據文件,中信信託在太原華潤的持股,是「代華潤電力持股」,華潤電力在太原華潤的實際持股比重應為52.07%。


兩封文件分別蓋上公司印章,聲稱是華潤電力發出的書信,更列明文件編號為「華潤電字﹝2010﹞217號」。據了解,小股東亦取得這兩份文件,並有意將之呈上本港法院,因為若文件屬實,將完全違背潤電一直以來的說法。


「中信信託代持股 潤電實持52.07%太原」

潤電代表律師連日來多次在庭上強調,集團只是透過持股51%的山西華潤聯盛,再持有太原華潤49%股權,因此潤電對太原華潤沒有控股權,亦不用按照聯交所規則披露交易,小股東要求潤電取消交易,是「找錯對象」。


華潤電力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公司檔案裏沒有這份文件,公司亦對文件內容予以否認,文件中形容的股權結構,從沒有發生過,而集團亦不知悉文件的來源。本報至截稿前,未聯絡到中信信託就信件真偽回應。


「中信信託自行尋委託人 資金非華潤所出」

接近華潤消息人士對本報透露,太原華潤的股權結構以《信託合作協定》為準,該協定列明中信信託出資12.4億元人民幣取得太原華潤31%股權,資金是中信信託自行尋求委託人籌得的,不是華潤所出。文件亦清楚指出,「中信信託確認是該批股權的唯一合法實益擁有人」。潤電旗下的深圳南國雖然有權收購該項股權及相關權益,但收購權已經喪失,深圳南國從沒有行使此權利。


至於潤電沒有控股權,會否違反2006年山西省的規定,該消息人士稱,文件於06年發布,早於山西煤炭整合的時間,况且有關探礦證及採礦證由國土資源部負責頒發,不是地方的國資委。


明報記者 廖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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