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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有非禮外傭案底、5屆冠軍練馬師簡炳墀,去年被裁定在上水鄉委會選舉中賄選罪成,判囚3個半月。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提上訴,上訴庭早前將刑期改為入獄1年,原已服刑完畢的簡須再返監獄服刑。上訴庭昨頒下判辭,指簡公然漠視選舉制度公正,故即使他年老及疾病纏身,入獄亦屬咎由自取。
判辭透露,簡曾於1989年因5項非禮菲傭罪成而被罰款2.5萬元。上訴庭指出,廉潔選舉是香港民主的重要基石,法庭必須清晰向公眾表達要嚴肅處理賄選等不當行為。
辯方早前求情指簡年事已高,更患上美尼爾氏症(Meniere's disease),經常頭暈及耳鳴等,亦已失去政治前途和澳門練馬師工作,但上訴庭認為這不是輕判的理由。
【案件編號:CAAR11/2011】
判辭透露,簡曾於1989年因5項非禮菲傭罪成而被罰款2.5萬元。上訴庭指出,廉潔選舉是香港民主的重要基石,法庭必須清晰向公眾表達要嚴肅處理賄選等不當行為。
辯方早前求情指簡年事已高,更患上美尼爾氏症(Meniere's disease),經常頭暈及耳鳴等,亦已失去政治前途和澳門練馬師工作,但上訴庭認為這不是輕判的理由。
【案件編號:CAAR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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