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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沒定義 律師﹕私家路泊車可票控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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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31日 06:35
2013年10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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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行人路泊車是違法行為,那麼在私家路泊車是否違法?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在沒有屋苑制度管理的私家路泊車,例如舊區或橫街,警方亦可提出票控。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一般而言,行人路或私家路的定義並非從物料角度考慮,「車行上去,唔係路都變成路」。他舉例指出,如果車駛進滿是爛泥的山坡,警方也可控告車主危險駕駛罪。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現時「路」沒有任何定義。


最高罰款640元

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被告人經審訊被裁定罪成,最高刑罰為罰款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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