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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次香港免費電視發牌風波愈演愈烈,釀成持續數日的大型社會運動,想必出乎特首和行政會議的意料。但對於香港電視沒有獲批發牌的原因,政府方面至今沒有提供令人滿意的解釋。
且不說「三揀二」的結果表明政府決策隨意,所謂「循序漸進」以避免「惡性競爭」的說法似有誤導民意之嫌。這種思維在民間亦有人跟隨,大體上是基於台灣電視行業最近十年的演變。這種觀點表面上看有道理,實際上是似是而非。
眾所周知,台灣電視紀年始於1962年台灣電視公司成立,接着中國電視公司與中華電視台陸續開播。後來由於政府不再開放無線電視申請,使得這三家電視台獲得壟斷地位20餘年。結果是優秀節目貧乏,觀眾不滿,間接促進盜版錄影和地下電台流行。此後,報禁解嚴以及反對黨的發展使得台灣於1993年開放有線電視合法經營,並於1997年批准成立第四家無線電視台。如今在台灣有106個電視台280個頻道,其中有5個24小時播出的新聞台,可謂舉世罕見。當然,過度膨脹也與日後電視節目亂象聯繫在一起,如罔顧新聞專業倫理、疏於事實查證、熱中煽色腥報道等,以致被指為「社會公害」。
但需要注意的是,論者所稱台灣電視亂象,多針對有線新聞台,尤其是24小時播出的新聞頻道,綜藝節目尚在其次,而劇集更次之。而有線電視在香港雖流行,但超過八成的廣告花費仍然集中在免費頻道上,香港市民的收視慣性仍然集中在無線電視上。其次,台灣有線電視經營者數量表面上看似多元,實際上多數電視系統經營區存在壟斷經營。除了少數都會區有兩家系統經營者外,其餘經營區皆屬獨家經營,幾乎處於無競爭狀態。同時,58家系統經營者實際上卻由5家多系統經營集團掌控着大多數。這就形成一種表面上過度競爭,實際上寡頭壟斷的結構。
台灣電視節目亂象原因很多
台灣電視節目亂象的原因很多,頻道的多寡可能與節目質素低劣存在顯著聯繫,但不能說存在直接因果關係。這些原因還包括:黨派立場先入之見,只問藍綠不分是非;廣告市場停滯,媒體為生存過度崇拜收視率;主動或被動放棄了新聞專業準則如準確、客觀、平衡、公正;缺乏行之有力的行業自律組織;政府通訊傳播政策失靈等,不一而足。需要特別提起的是收視評價機制及其對從業者產生的裹挾效應。由於電視廣告市場有限,廣告商和媒體購買者以收視率來決定投放廣告,導致電視新聞跟着收視跑,產生「羊群效應」。當一家新聞台依靠煽色腥報道博得高收視時,無疑會刺激其他人跟風追逐,劣幣驅逐良幣。其次,政府在通訊傳播政策的制訂上落後於時代,由於解嚴後的政治文化使然,廣播電視准入門檻很低,而相關政策法規並未跟進,對電視媒體的約束也相當有限。這就在「市場失靈」的基礎上又增加了「政府失靈」,結果逼得民間去反抗媒體壟斷。
頻道數量不能決定電視節目優劣
可以說,頻道數量並不能決定電視節目優劣,只不過台灣的例子顯得太過極端。要在統計學意義上證明頻道數量與節目質量之間的因果關係,恐怕無解。以台灣的前車之鑑來佐證香港電視牌照的「三揀二」,就好比由於擔心吃得太多會發胖,故一個餓漢一天也只准吃一餐,即使他仍吃不飽!實際上,比起台灣,香港對電視經營者的要求(資金、頻道語種、節目類型等)要嚴格很多,在源頭上就杜絕了頻道過度膨脹。而當前香港的劇集市場明顯競爭不足,創新乏力,此次獲批新牌的兩家電視台以製作資訊節目為主,在劇集方面難以改變無線一台獨大的局面,觀眾期待的優秀劇集恐怕只是鏡花水月。
要促進電視行業的良好競爭,單純着眼於數量控制是轉移焦點。政府應做的,是制度建設,在學術研究和公眾調查的基礎上制訂電視節目欣賞的評判標準,對於表現惡劣的經營者予以撤牌或不予續牌處分,維護電視行業的公序良俗。同時,民間也應成立相關監督團體,從法制和公民社會雙管齊下,才是長久之道。而香港有數據也顯示未來數年電視廣告的複合年增長率將達到8.5%,並在香港的廣告市場中繼續佔據主導地位。
作者是香港城市大學傳播學博士生
且不說「三揀二」的結果表明政府決策隨意,所謂「循序漸進」以避免「惡性競爭」的說法似有誤導民意之嫌。這種思維在民間亦有人跟隨,大體上是基於台灣電視行業最近十年的演變。這種觀點表面上看有道理,實際上是似是而非。
眾所周知,台灣電視紀年始於1962年台灣電視公司成立,接着中國電視公司與中華電視台陸續開播。後來由於政府不再開放無線電視申請,使得這三家電視台獲得壟斷地位20餘年。結果是優秀節目貧乏,觀眾不滿,間接促進盜版錄影和地下電台流行。此後,報禁解嚴以及反對黨的發展使得台灣於1993年開放有線電視合法經營,並於1997年批准成立第四家無線電視台。如今在台灣有106個電視台280個頻道,其中有5個24小時播出的新聞台,可謂舉世罕見。當然,過度膨脹也與日後電視節目亂象聯繫在一起,如罔顧新聞專業倫理、疏於事實查證、熱中煽色腥報道等,以致被指為「社會公害」。
但需要注意的是,論者所稱台灣電視亂象,多針對有線新聞台,尤其是24小時播出的新聞頻道,綜藝節目尚在其次,而劇集更次之。而有線電視在香港雖流行,但超過八成的廣告花費仍然集中在免費頻道上,香港市民的收視慣性仍然集中在無線電視上。其次,台灣有線電視經營者數量表面上看似多元,實際上多數電視系統經營區存在壟斷經營。除了少數都會區有兩家系統經營者外,其餘經營區皆屬獨家經營,幾乎處於無競爭狀態。同時,58家系統經營者實際上卻由5家多系統經營集團掌控着大多數。這就形成一種表面上過度競爭,實際上寡頭壟斷的結構。
台灣電視節目亂象原因很多
台灣電視節目亂象的原因很多,頻道的多寡可能與節目質素低劣存在顯著聯繫,但不能說存在直接因果關係。這些原因還包括:黨派立場先入之見,只問藍綠不分是非;廣告市場停滯,媒體為生存過度崇拜收視率;主動或被動放棄了新聞專業準則如準確、客觀、平衡、公正;缺乏行之有力的行業自律組織;政府通訊傳播政策失靈等,不一而足。需要特別提起的是收視評價機制及其對從業者產生的裹挾效應。由於電視廣告市場有限,廣告商和媒體購買者以收視率來決定投放廣告,導致電視新聞跟着收視跑,產生「羊群效應」。當一家新聞台依靠煽色腥報道博得高收視時,無疑會刺激其他人跟風追逐,劣幣驅逐良幣。其次,政府在通訊傳播政策的制訂上落後於時代,由於解嚴後的政治文化使然,廣播電視准入門檻很低,而相關政策法規並未跟進,對電視媒體的約束也相當有限。這就在「市場失靈」的基礎上又增加了「政府失靈」,結果逼得民間去反抗媒體壟斷。
頻道數量不能決定電視節目優劣
可以說,頻道數量並不能決定電視節目優劣,只不過台灣的例子顯得太過極端。要在統計學意義上證明頻道數量與節目質量之間的因果關係,恐怕無解。以台灣的前車之鑑來佐證香港電視牌照的「三揀二」,就好比由於擔心吃得太多會發胖,故一個餓漢一天也只准吃一餐,即使他仍吃不飽!實際上,比起台灣,香港對電視經營者的要求(資金、頻道語種、節目類型等)要嚴格很多,在源頭上就杜絕了頻道過度膨脹。而當前香港的劇集市場明顯競爭不足,創新乏力,此次獲批新牌的兩家電視台以製作資訊節目為主,在劇集方面難以改變無線一台獨大的局面,觀眾期待的優秀劇集恐怕只是鏡花水月。
要促進電視行業的良好競爭,單純着眼於數量控制是轉移焦點。政府應做的,是制度建設,在學術研究和公眾調查的基礎上制訂電視節目欣賞的評判標準,對於表現惡劣的經營者予以撤牌或不予續牌處分,維護電視行業的公序良俗。同時,民間也應成立相關監督團體,從法制和公民社會雙管齊下,才是長久之道。而香港有數據也顯示未來數年電視廣告的複合年增長率將達到8.5%,並在香港的廣告市場中繼續佔據主導地位。
作者是香港城市大學傳播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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