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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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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就行政會議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的決定,昨日再以書面解釋,但是就關鍵的取捨理據,仍然付諸闕如,即是說,發牌決定予人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公義的實質和疑慮,仍然困擾整體社會。基於事態還涉及營商環境、自由市場等原則是否已經丕變,立法會議員應該通過決議案,使立會可以根據《權力及特權條例》,向政府索取相關文件,檢視行會決定是否正當和合理,終止此事繼續纏繞不去,使社會遭受不必要折騰的狀態。
關鍵發牌理據
政府仍然不肯交代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進一步闡釋行會的決定,文件篇幅接近4000字,內容與過去3周梁振英、官員、個別行會成員的說法,沒有太大分別,只是就市民和輿論一些質疑,較完整地解釋而已。另外,關於事態關鍵的發牌準則,文件籠統地列出考慮的11項因素和4項準則,然後說行會成員的評核按整體來判斷,最終認為奇妙電視和香港電視娛樂較香港電視網絡(下稱港視)優勝。即是說,發牌決定最爭議的兩點,即是:(1)政府為何搬動「龍門」,把發牌無上限改為「3揀2」,文件說法未使人信服;(2)即使改為「3揀2」,而港視主席王維基表示4份顧問報告的評估排名,港視都不是第3,政府對此從未否認,但是行會的決定為何與顧問報告評估不同,文件無交代。
商經局發表這份洋洋灑灑的「進一步闡釋」,基本上老調重彈,行會決定的理由欠奉,因此,可以這樣說:行會的發牌決定,「有根據,無理由」,即是「無理有據」。而市民期望知道理據,王維基與港視員工都想知道被行會捨棄的理據,因此,這樣的解釋和交代,不可能釋除各方疑慮,也不會改變主流民意的質疑。
這次發牌風波,在沒有政客、政黨操作下,過去3周持續成為輿情熱點,市民大衆關注程度未見減弱,這種情况,固然與港視落選,讓希望看到不同題材劇集的市民失望甚至憤怒有關;不過,更深層原因是整件事態,顯示政府的做法使人不安,包括:(1)政府操作所謂程序公義,掩飾搬動龍門的不公義;(2)政府操作行會保密制,將不交代理據的做法合理化;(3)政府偏離角色,介入市場運作,決定參與者誰贏誰輸;(4)政府「汰強留弱」,打擊創意產業。
這些使人不安事態的性質,涉及梁振英政府是否恰當行使權力;涉及梁振英政府是否不再鼓勵真正競爭;涉及梁振英政府是否破壞本港一貫崇尚自由市場規律的營商環境等,事關重大,而只有透過查閱行會相關文件,才有望找到答案。基於事態嚴重,立法會議員今日就向政府索取文件的決議案投票時,應該問自己為香港利益服務,抑或是為明顯不公平、不公正、不公義的所作所為背書。
政府輕易說服議員
為何不肯接受市民檢驗?
連日來,梁振英與官員約見部分議員,游說他們勿支持決議案,其中田北辰議員在會面之後,曝光率最高,但是他轉述了什麼?田北辰連所謂政府認為最關鍵的持續經營能力,說的是財力抑或還有其他因素,都說不清楚。田北辰與梁振英等人會面時,一定聽了一些說法(無法肯定田北辰有沒有看過文件),然則,他所聽到(或看到)的是整件事的全部,抑或只是片面局部,田北辰可以解答這個問題嗎?在這樣的情况下,田北辰已經表明反對引用特權法索取文件,作為議員,田北辰完全有自由選擇投支持票或反對票,只是,若他以已經知道整件事然後作出反對決議案的決定,則要提出更多使人信服的理據。否則,人們會認定他只是被摸頭後馴服的投票部隊成員而已。
田北辰決定投票的轉折,不知道還有多少立法會議員與他一樣(因為起碼林大輝議員也有到禮賓府面談),議員們如何「恍然大悟」,各有特定原因,需要指出的是,梁振英政府就此事的交代,迄今仍然未能證明政府的做法和行會的決定恰當而正確,若議員與梁振英一次簡短會面交談,就被說服,認同行會決定有合理理據,則事態就不複雜了,梁振英政府只要向社會公布同樣信息、披露同樣資料,豈非全社會都被說服了?那麼簡單容易的事,梁振英政府為何不做?議員們,有想過嗎?總之,此事涉及的層面和性質,對香港事關緊要,期望議員的取態和決定,除了對得起自己,更要對得起市民、對得起香港。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關鍵發牌理據
政府仍然不肯交代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進一步闡釋行會的決定,文件篇幅接近4000字,內容與過去3周梁振英、官員、個別行會成員的說法,沒有太大分別,只是就市民和輿論一些質疑,較完整地解釋而已。另外,關於事態關鍵的發牌準則,文件籠統地列出考慮的11項因素和4項準則,然後說行會成員的評核按整體來判斷,最終認為奇妙電視和香港電視娛樂較香港電視網絡(下稱港視)優勝。即是說,發牌決定最爭議的兩點,即是:(1)政府為何搬動「龍門」,把發牌無上限改為「3揀2」,文件說法未使人信服;(2)即使改為「3揀2」,而港視主席王維基表示4份顧問報告的評估排名,港視都不是第3,政府對此從未否認,但是行會的決定為何與顧問報告評估不同,文件無交代。
商經局發表這份洋洋灑灑的「進一步闡釋」,基本上老調重彈,行會決定的理由欠奉,因此,可以這樣說:行會的發牌決定,「有根據,無理由」,即是「無理有據」。而市民期望知道理據,王維基與港視員工都想知道被行會捨棄的理據,因此,這樣的解釋和交代,不可能釋除各方疑慮,也不會改變主流民意的質疑。
這次發牌風波,在沒有政客、政黨操作下,過去3周持續成為輿情熱點,市民大衆關注程度未見減弱,這種情况,固然與港視落選,讓希望看到不同題材劇集的市民失望甚至憤怒有關;不過,更深層原因是整件事態,顯示政府的做法使人不安,包括:(1)政府操作所謂程序公義,掩飾搬動龍門的不公義;(2)政府操作行會保密制,將不交代理據的做法合理化;(3)政府偏離角色,介入市場運作,決定參與者誰贏誰輸;(4)政府「汰強留弱」,打擊創意產業。
這些使人不安事態的性質,涉及梁振英政府是否恰當行使權力;涉及梁振英政府是否不再鼓勵真正競爭;涉及梁振英政府是否破壞本港一貫崇尚自由市場規律的營商環境等,事關重大,而只有透過查閱行會相關文件,才有望找到答案。基於事態嚴重,立法會議員今日就向政府索取文件的決議案投票時,應該問自己為香港利益服務,抑或是為明顯不公平、不公正、不公義的所作所為背書。
政府輕易說服議員
為何不肯接受市民檢驗?
連日來,梁振英與官員約見部分議員,游說他們勿支持決議案,其中田北辰議員在會面之後,曝光率最高,但是他轉述了什麼?田北辰連所謂政府認為最關鍵的持續經營能力,說的是財力抑或還有其他因素,都說不清楚。田北辰與梁振英等人會面時,一定聽了一些說法(無法肯定田北辰有沒有看過文件),然則,他所聽到(或看到)的是整件事的全部,抑或只是片面局部,田北辰可以解答這個問題嗎?在這樣的情况下,田北辰已經表明反對引用特權法索取文件,作為議員,田北辰完全有自由選擇投支持票或反對票,只是,若他以已經知道整件事然後作出反對決議案的決定,則要提出更多使人信服的理據。否則,人們會認定他只是被摸頭後馴服的投票部隊成員而已。
田北辰決定投票的轉折,不知道還有多少立法會議員與他一樣(因為起碼林大輝議員也有到禮賓府面談),議員們如何「恍然大悟」,各有特定原因,需要指出的是,梁振英政府就此事的交代,迄今仍然未能證明政府的做法和行會的決定恰當而正確,若議員與梁振英一次簡短會面交談,就被說服,認同行會決定有合理理據,則事態就不複雜了,梁振英政府只要向社會公布同樣信息、披露同樣資料,豈非全社會都被說服了?那麼簡單容易的事,梁振英政府為何不做?議員們,有想過嗎?總之,此事涉及的層面和性質,對香港事關緊要,期望議員的取態和決定,除了對得起自己,更要對得起市民、對得起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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