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公開資料守則》在1995年開始推行,旨在讓市民透過口頭或書面查詢,向政府相關政策局或部門索取所持資料。傳媒不時透過守則向政府部門索取資料,例如有線新聞台今年8月透過守則,要求海關提供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購酒紀錄;《蘋果日報》去年以此向教育局索取本沒披露的國民教育諮詢結果。
現時本港75個政府部門、21間公營機構遵行《守則》或類似的公開資料機制,部門須於10天內回應或最少初步答覆市民索取資料的要求。政府今年初回應立法會查詢時,指出約98%申請個案獲提供全部或部分資料。不過,《守則》的「詮釋和應用指引」明言,若所索的資料屬第三者資料或涉及官方、商業機密,部門有權拒絕披露,不過指引亦強調,若披露資料構成的「公眾利益」超過將資料保密,亦可酌情公開本應保密的資料。
現時本港75個政府部門、21間公營機構遵行《守則》或類似的公開資料機制,部門須於10天內回應或最少初步答覆市民索取資料的要求。政府今年初回應立法會查詢時,指出約98%申請個案獲提供全部或部分資料。不過,《守則》的「詮釋和應用指引」明言,若所索的資料屬第三者資料或涉及官方、商業機密,部門有權拒絕披露,不過指引亦強調,若披露資料構成的「公眾利益」超過將資料保密,亦可酌情公開本應保密的資料。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