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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在油塘搗破涉嫌入口違禁武器案件。新界南總區情報組人員根據情報調查後,昨午掩至茶果嶺道610號生利工業中心一間貨倉外埋伏,待目標男子到貨倉領取貨物時採取行動,當場在貨倉內32個由美國寄到香港、報稱為體育用品的貨箱中,發現大批以手杖掩飾的長劍及梳形利器,總值約28萬港元;拘捕兩名涉案男女帶署扣查。
外地入口 轉運往內地
據悉,被檢獲的武器,包括約300件拐杖劍及約200把梳柄刀,單憑外表與普通拐杖及梳子無異,但只要拉開拐杖及梳子手柄,便會露出尖銳長劍及尖刃;警方初步調查,這批武器由外地入口,準備轉運往內地,並非香港出售。被捕兩人姓譚(男,42歲)及姓駱(女,51歲),分別為貨物收件人及貨倉負責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由探員押返警署扣查。
另外,昨午2時許,九龍灣宏展街郵政署中央郵件中心有職員發現3個可疑包裹,經檢查共發2個鐵蓮花、4把蝴蝶刀及5把軍刀。警方列作「藏有違禁武器」案處理,暫時無人被捕。
買利器須證明有合法目的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香港法例市民是不能攜帶有攻擊性物品作自衛用途,即使外表包裝成日常用品拐杖或梳子,除非當事人能證明本身不知情,否則只要知道用品內是藏有武器,便已構成「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
陸偉雄提醒市民,香港對於利器的買賣是有監管,買家必須能證明有合法目的,若明知涉及犯法行為仍作買賣,買家及賣家均可能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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