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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屋居民申逆佔阻逼遷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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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12日 21:35
2013年11月12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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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水埗桂林街一幢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為履行屋宇署清拆僭建天台屋的命令,早前入稟要求住在天台的22名居民下月搬走,但部分居民反對並申請逆權侵佔,區院昨下令他們提交相關證據,其餘居民則須於明年2月前搬走。有天台屋居民表示他們並非「賴死唔走」,但只求「唔使瞓街」,望獲得政府安置。


涉案僭建天台屋位於深水埗桂林街75至81號,以及大南街333至337號交界,天台共有13個單位,包括兩個「閣仔」及11個劏房,其中兩個單位的住戶早前已遷出,其餘11個單位共住有22人。


天台屋的每個單位昨分別派出一名代表到區院應訊,其中有人更手抱7個月大的嬰兒上庭。業主立案法團同樣沒聘請律師代表,派出蔡姓委員到庭應訊。


法團:屬僭建須清拆

蔡在庭上指出,涉案天台屋屬僭建,故大廈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並不受保,若發生意外傷及途人,法團將面臨巨額索償,加上屋宇署去年已發出清拆令,故法團要求天台屋住戶下月前搬走。


天台屋單位代表回應指出,他們經濟能力有限,無力負擔市面單位租金,加上大部分人正輪候公屋,反建議把收樓限期延遲兩年,以待他們覓得新居後搬走。其中4個單位的代表稱,他們在天台屋住了21至35年,有權以逆權侵佔方式獲得天台業權,法團無權趕走他們。


天台住戶:搬遷通知期太短

其間有天台屋單位住客向聆案官葉樹培訴苦﹕「人心肉做,你哋住高樓大廈,無理由叫我哋4仔乸瞓街。」對於法團要求他們下月前遷出,他怒氣冲冲說﹕「瞓街都要搭個棚,一個月你搬畀我睇。」聆案官最終把收樓期限延至明年2月11日,而以逆權侵佔作抗辯理由的居民須於同月10日前向法庭提交證據。


【案件編號:DCMP19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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